南伞镇、凤尾镇、木场乡人民政府:
根据《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临发改发〔2026〕82号)要求,现将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114万元,发放劳务报酬501万元。
(一)实施范围。镇康县南伞镇甘塘村,凤尾镇仁和村,木
场乡乌木兰村。
(二)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因灾需赈济人口、残疾人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同步围绕适合推广以工代赈的易地搬迁安置区和消费帮扶产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点支持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用工量大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四)下达方式。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二、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主体的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县发展改革局将对项目建设进行督促指导。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按照
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监督项目所在地村委会与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项目业主单位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优先支持村级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按照自建自管自营等方式实施项目,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40%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县发展改革局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将以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紧密衔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四)强化项目管理及调度。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县发展改革局将适时对以工代赈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快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工建设。资金下达后,要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建立负面清单,对未及时开工、资金拨付慢、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县,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投资申请;县发展改革局将参照省市规定对不按要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乡(镇)实行负面清单机制。
附件:1.镇康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2.镇康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附件1
镇康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序号 | 省(区、市) | 地(市、州) | 县(市、区) | 建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拟开工日期 (年/月) | 拟完工日期 (年/月) | 资金类别 | 需求 额度 | 预计吸纳当地低收入群众务工人数(非人次) |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规模 |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非人次) |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 其中:对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吸纳带动情况 | 备注 | |||
预计吸纳易地搬迁群众务工人数 |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规模 |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 |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 |||||||||||||||
(人) | (万元) | (人) | (人) | (人) | (万元 | (人) | (人) | |||||||||||
1 | 云南省 | 临沧市 | 镇康县 | 镇康县南伞镇甘塘村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月 | 建设产业道路5.3公里,设计路基宽4米,路面宽3.5米,厚0.2米,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道路建设配套排水系统、挡土墙、防护设施等工程。 | 2026年5月 | 2026年10月 | 总投资 | 395 | 175 | 165 | 90 | 1 | 13 | 12 | 11 | 0 | |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 375 | |||||||||||||||||
其他资金 | 20 | |||||||||||||||||
2 | 云南省 | 临沧市 | 镇康县 | 镇康县凤尾镇仁和村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月 | 建设产业道路5公里,设计路基宽4米,路面宽3.5米,厚0.2米,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道路配套排水系统、挡土墙、防护设施等工程。 | 2026年5月 | 2026年10月 | 总投资 | 390 | 180 | 170 | 90 | 1 | 20 | 19 | 20 | 1 | |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 370 | |||||||||||||||||
其他资金 | 20 | |||||||||||||||||
3 | 云南省 | 临沧市 | 镇康县 | 镇康县木场乡乌木兰村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 建设自流引水灌溉管网7.6公里,其中架设灌溉DN200热镀锌钢管4.6公里,DN100热镀锌钢管3.0公里,建设取水坝4座,沉砂池4座,配套相应智能水表及闸阀等设施。 | 2026年5月 | 2026年10月 | 总投资 | 389 | 164 | 166 | 86 | 1 | 15 | 13 | 14 | 1 | |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 369 | |||||||||||||||||
其他资金 | 20 | |||||||||||||||||
附件2
镇康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
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 |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投资(万元) | 1114 | |||
总体 目标 | 1.镇康县南伞镇甘塘村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中央常态化帮扶375万元):建设产业道路5.3公里,设计路基宽4米,路面宽3.5米,厚0.2米,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道路建设配套排水系统、挡土墙、防护设施等工程。 2.镇康县凤尾镇仁和村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振项目(中央常态化帮扶370万元):建设产业道路5公里,设计路基宽4米,路面宽3.5米,厚0.2米,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道路配套排水系统、挡土墙、防护设施等工程。 3.镇康县木场乡乌木兰村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中央常态化帮扶369万元):建设自流引水灌溉管网7.6公里,其中架设灌溉DN200热镀锌钢管4.6公里,DN100热镀锌钢管3.0公里,建设取水坝4座,沉砂池4座,配套相应智能水表及闸阀等设施。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效果 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40% | |
效益指标 | 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脱贫群众满意度 | ≥95% | ||
过程管理 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 ≥100%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财政投资支付率 | ≥100% | ||
总投资完成率 | ≥100%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