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细化保护举措,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为未成年人平安、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安全等基本权益,耐心开展家庭教育,注重品德培养、心理疏导和行为引导。严禁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夜不归宿,必须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健康成长的主阵地。学校保护明确要求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素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校园欺凌、体罚、变相体罚等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对留守、困境、单亲等特殊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及时干预学生不良行为,守护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
社会保护凝聚各界力量,织密全域防护网。全社会应当树立关爱未成年人的风尚,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管制器具、危险物品。社区、村(居)委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主动参与关爱帮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时排查化解侵害未成年人风险隐患。
随着互联网普及,网络保护成为新时代重点内容。法律明确平台、企业、家长、学校多方责任,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落实网络内容分级、青少年模式,清理不良信息。引导未成年人理性上网,拒绝网络暴力、网络诈骗、不良直播,自觉远离网络有害内容,守护未成年人清朗网络空间。
政府保护强化职能部门监管服务职责。各级政府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机制,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兜底保障体系。民政、公安、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未成年人权益排查、违法线索处置,及时为受害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庇护、帮扶服务。
司法保护坚守法治底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司法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落实特殊司法程序。从严惩处性侵、拐卖、虐待、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功在当下、利在长远。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如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让我们携手同心,以法治为盾、以关爱为暖,共同为广大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安全、温馨、晴朗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