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二条:定期收集用工主体的用工需求,核验用工信息的真实性,做好用工信息发布、用工登记、用工指导等服务。
第三条:完善岗位信息和零工求职人员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引导零工求职者进入零工市场求职,做好回访反馈服务。
第四条:为各类重点群体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实施就业援助。
第五条:为零工务工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指导、就业政策咨询、维权咨询等服务;为用工主体提供用工登记、岗位匹配、人员派送等服务。
第六条:开展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现状摸排调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录入、动态更新、促进就业等服务。
镇康县忙丙乡零工驿站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零工驿站管理服务,规范招聘和求职行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忙丙乡零工驿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零工,是指灵活就业人员、零散务工人员利用个人技能和劳力为用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社团组织、协会、合作社、城乡居民家庭等有用工需要企业或个人提供长期性、临时性、阶段性劳动服务并从中获得工资性收入的务工群体。
二、凡在忙丙乡行政区域内通过零工驿站择业求职的务工人员及招用零工的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家庭(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三、零工驿站服务范围:
1.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求职登记,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
2.为求职招聘双方洽谈提供服务,为求职招聘双方提供交流洽谈和维权服务;
3.为有技能提升培训意愿的务工(求职)人员,提供报名登记,适时组织或推荐有关机构开展技能培训;
4.为有创业意愿的务工(求职)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咨询服务;对有就业、创业政策和担保贷款需求的,提供政策指导,推荐相关机构办理;
5.为用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团组织、协会、种植养殖户、城乡居民家庭等用人群体提供招聘信息发布、介绍推荐用工服务。
6.为求职招聘双方做好回访服务,保障求职招聘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服务质量。
四、零工驿站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2.禁止向非法入境外籍人员介绍就业;
3.禁止向求职者介绍法律法规禁止其从事的职业。
4.禁止擅自向用工企业、求职人员收取服务费用。
五、用工企业、务工人员进入零工驿站招聘和求职应按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公正公平的供需洽谈。
六、求职招聘洽谈成功后,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不得签订歧视性条款。并按劳务合同履约,如有一方违约的应按约定赔偿对方,对不予及时解决或约定的,零工驿站有权对其批评教育,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七、零工驿站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在零工驿站欺行霸市、打架斗殴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用工单位(雇工者)不得拖欠、克扣务工人员工资或出现其他虐待行为的,违反有关规定将按程序上报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管理制度由忙丙乡零工驿站负责解释。
镇康县忙丙乡零工驿站服务制度
一、服务对象
(一)境内外有就业(务工)需求合法务工人员。
(二)境内有用工需求的用工主体。
二、服务内容
(一)政策咨询
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权益维护等方面政策咨询。
(二)招聘服务
1.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定期举办灵活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
2.为求职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常态化公益性就业服务。
3.为有用工需求的用工主体做好招工信息登记,适时组织专场招聘会进行招聘和推介。
4.及时有效采集发布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信息。
5.定期发布零工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等信息。
(三)求职服务
1.指导有求职意愿的务工人员做好求职登记,并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岗位和岗位匹配。
2.为有求职意愿的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制定个性化就业服务方案并匹配提供岗位信息。
3.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
(四)信息发布
按时发布岗位信息、招聘会、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社会保险政策等信息。
(五)技能培训
根据零工驿站供需岗位需求,及时对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六)创业服务
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扶持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
(七)权益维护
1.指导和督促用工主体合理确定招聘条件,规范招聘行为、保障依法用工。
2.公开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3.协助劳动保障、司法援助等权益维护。
(八)其他服务
1.做好求职人员和招聘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保管好相关信息资料。
2.做好求职人员和招聘企业定期回访,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分析研判,提高求职者和用工主体满意度。
3.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规范
(一)保持办公环境清洁卫生、维持办公区域安全秩序。
(二)工作人员仪容仪表得体,保持良好精神风貌。
(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严格遵守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
四、联系方式
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0883-3083141,联系人:邵晶晶联系地址:镇康县忙丙乡党群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883-66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