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学校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24-09-27 11:04
作者:
信息来源:镇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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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载体 主动 依申请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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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学校值周值班等常规工作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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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服务信息 教师管理 学校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各类晋级和评优评先情况,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考察任免情况、考勤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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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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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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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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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 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6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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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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