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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关于征求《镇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19日
征集部门:镇康县水务局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起草说明
征集结果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科学合理做好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抓好全县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现将《镇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函送给你们,请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于2025年2月19日18:00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建议加盖公章后反馈县水务局,无意见建议也请报送。联系人:杨文兵,联系电话:0883-6630203,邮箱:zkxfhb@163.com。


2025年2月17日

详见附件:《镇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国家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务院令第3号)、《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水利部发布的《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技术管理规范》(SLT423-2021),结合镇康实际编制《镇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

二、编制过程。2024年5月县水务局委托云南国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据《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SL/T423-2021)开始编制《镇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于2024年9月完成了县级初审。但省水利厅于2024年10月下发了《关于加强近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2500),要求“规划期限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统一。对2024-2030年时间段的规划,2024年和2025年的不应纳入2026-2030年采砂规划内。”结合镇康县实际情况,在征求市水务局意见后,调整规划期为2025-2030年,并重新编制《镇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

三、公示目的。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镇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成果进行网上公示。

镇康县水务局于2025年2月17日至19日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征求《镇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5-2030年)》意见建议的函,各相关单位均无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