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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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5: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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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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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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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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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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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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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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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办公室草拟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9月12日18:00前通过网页留言提交,或发送至我单位邮箱zkzfb@163.com反馈。
附件: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4月2日印发的《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27号)废止。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