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慈善会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慈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重要作用,结合慈善会的职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云南省慈善总会章程》规定要求,开展好慈善募捐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贫困助学。镇康县慈善会共接收到社会爱心捐赠“奉献一个爱,同圆一个梦”助学资金总计0.16万元。此次捐助,给家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坚定信心、激发斗志,勇于跨出继续求学深造的第一步,我们相信在爱心包围中长大的孩子,一定能知恩图报,感恩社会,一定能把大家的爱心一代一代传递下去,为家乡创造美好的明天奠下坚实的基础。
(二)捐赠情况
1.定向捐赠接收情况。镇康县慈善会2023年共收到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镇康县分公司定向捐赠收入25万元。其中:镇康县勐捧镇岔沟村大炉房村组道路硬化建设10万元;镇康县勐捧镇丫口村道路硬化建设资金15万元。
2.定向捐赠使用情况。镇康县慈善会按照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镇康县分公司定向捐赠要求,已全额将捐赠资金分别下拨到镇康县勐捧镇政府。
(三)加强社会救助经办、协理人员和政府购买人员管理。为加强镇康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号)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镇康县实际,于2019年6月招聘经办人员16人(县级6人,乡(镇)级10人)、村级协理人员79人,并由慈善会承接管理。2020年增加乡镇经办人员1人。在2022年的工作开展中,增加村级协理人员1人,减少经办人员2人。
2023年共有社会救助经办15人、协理政府购买人员80人,经费来源为上年结余上级下达专项资金4.23万元,本年上级下达的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0.17万元。全年共支出人员工资140.8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募集物资捐赠的渠道不够广泛。
二是慈善会储备物资能力有限,不能满足全县物资需求。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物资、捐款的接收及统计上报工作,规范和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收物资情况及物资去向、用途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