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快速、高效组织好重特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镇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地震灾害快速反应工作方案编制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镇康县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康县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2024年修订)
为快速、高效组织好重特大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镇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地震灾害快速反应工作方案编制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体系
(一)成立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新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刘云辉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谢天云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丕秀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组 员:罗国瑞 县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
方允富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李正军 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负责人
李 青 县卫生健康局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中医药发展与药政管理股负责人
穆文美 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负责人
杨丽花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李 琼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普秋艳 县卫生健康财务负责人
杨成璇 县卫生健康局健康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李会芹 县卫生健康局防艾办负责人
杨文均 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
杨依博 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副所长
张新有 县人民医院院长
普国湖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杜雨梅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邰卫仙 县中医医院院长
李攻科 南伞镇卫生院院长
赵国强 勐捧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罗永胜 凤尾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世伟 勐堆乡卫生院院长
金海兵 忙丙乡卫生院院长
李培忠 木场乡卫生院院长
奚 源 军赛乡卫生院院长
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县内重特大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与协调;协调县内外医疗卫生资源(专家、医疗卫生应急队、县外医院)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负责向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建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卫生防疫、信息宣传、后勤保障、恢复重建、心理危机干预和健康教育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由黄丕秀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局机关有关股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抽调组成。
(二)前方工作组
组 长:刘云辉(黄丕秀),两人互为AB角。
成 员: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股、中医药发展与药政管理股、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负责人。
工作职责:在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挥协调灾区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下设综合联络、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危机干预4个工作组。
1.综合联络小组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配合股室: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医政医管股等。
工作职责: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对接联系前、后方工作组,做好会议、文件、信息、宣传、后勤综合保障工作,外来医疗卫生救援力量的协调联络。
2.医疗救治小组
牵头股室:医政医管股
配合股室和单位: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股、中医药发展和药政管理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
工作职责:组建灾区临时医院、医疗点,医疗救援队伍统筹安排,组织开展检伤分类、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医疗救治等救援工作,做好医疗救援信息统计,组织灾区及安置点巡回医疗。
3.卫生防疫小组
牵头股室: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
配合股室和单位: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中医药发展和药政管理股,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监测与消毒、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工作;统筹做好抗震救灾和其他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4.心理危机干预小组
牵头股室: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
配合股室和单位:医政医管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伤员和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统筹安排有关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三)后方工作组
组 长:谢天云(罗国瑞),两人互为AB角。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带领下,在后方协调支持前方工作组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后勤保障、恢复重建等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配合股室和单位:医政医管股、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妇幼健康股、中医药发展和药政管理股等股室。
工作职责:负责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外来医疗卫生救援力量的协调安排;与市卫生健康委、县级相关部门的联络协调;配合处理涉外相关事务;捐赠医疗卫生物资的对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医疗救治组
牵头股室:医政医管股。
配合股室和单位: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股、中医药发展和药政管理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调配医疗救援力量,指定危重症伤员定点收治医院,制定伤员转送和异地救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后方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保障伤病员临床用血需求;提出医疗救援力量需求;汇总医疗救治相关信息(伤情、病情、医疗投入力量等)。
3.卫生防疫组
牵头股室: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
配合股室和单位: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中医药发展和药政管理股、防艾办,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调派疾控、卫生监督等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配合前方工作组开展卫生防疫、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4.宣传教育组
牵头股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教育所)。
配合股室和单位:办公室、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医政医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等股室。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开展健康教育和媒体沟通等工作;组织现场宣传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收集医疗卫生救援相关影像和文字资料。
5.后勤保障组
牵头股室:综合办公室。
配合股室和单位:医政医管股、中医药发展和药政管理股、基层卫生股、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等。
工作职责:负责卫生应急紧急救援急需设备、物资、药品的紧急采购和调配;协调前方工作组后勤保障。
6.恢复重建组
牵头股室:健康产业发展股。
配合股室和单位:医政医管股、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股、中医药发展和药政管理股、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等。
工作职责:汇总灾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受损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指导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加固及恢复重建。
二、应急准备
组建15—30人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卫生防疫队伍,接到指令后1小时内出发;指定县人民医院作为伤员集中收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作为后备收治医院,医疗、疾控机构做好人员、药品、车辆、应急物资准备,确保队伍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各医疗机构要及时修订完善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方案和123快速响应机制,优化指挥体系、规范处置流程、健全处置机制,定人定岗定责;定期组织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升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各单位明确1名负责人和联络员,报县卫生健康局。
三、应急响应
(一)启动应急响应
1.接到地震信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灾害发生地医疗机构核实人员伤亡、医疗机构受损等相关情况,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2.结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启动重特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响应)。
3.按照县政府要求,局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随县政府工作组迅速赶赴指定地点集合出发。
4.局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迅速就位。做好局领导参加后方指挥部会议的准备工作。
(二)调派救援队伍赶赴灾区
1.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和地震灾区现场医疗卫生救援需要,有序调派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
2.协调争取空中支援投送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快速到达震中。
3.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保障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心理救援队伍优先到达震中。
4.科学合理分配医疗卫生资源和卫生应急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救援工作。
(三)灾后医疗救治
1.快速评估现场医疗救治力量需求,向后方提出人员队伍、物资设备、临床用血等支援请求;根据救援需要,快速搭建临时医院(移动医院)和医疗点开展救援工作。
2.制定医疗救援方案,整合现场医疗救援力量,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有序开展检伤分类、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救援工作,合理分流伤员,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和致残率。
3.指定后方医院腾出床位,开通紧急通道,做好伤员救治准备。
4.协调交通部门转运危重伤员到指定医院进行抢救。
5.组织开展灾区巡回医疗服务。
(四)灾后卫生防疫
1.组织开展灾区公共卫生专项风险评估,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2.制定灾后卫生防疫方案,组织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工作。
3.整合现场卫生防疫力量,开展应急疫苗接种、环境消杀、垃圾无害化处理、饮水消毒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
(五)灾后心理援助
1.制定灾后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组织心理危机干预队对伤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2.协调各部门和团体,组织专业志愿者,协同开展心理救援工作。
(六)信息报告
震后3天内,救灾信息滚动报送,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3天后,实行信息日报告制度。
四、响应结束
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震区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平稳,经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报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宣布终止卫生应急响应。在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局机关组织进行抗震救灾工作总结,认真分析地震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中好的做法、困难和经验教训,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
五、有关事项
(一)为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前、后方工作组有关人员按照AB角管理,A角优先,A角不在B角自动补位。卫生应急队伍明确队长和联络员,及时动态调整补充。
(二)为保证工作方案的长效性,镇康县卫生应急队伍若有人员变动,及时反馈局医政医管股和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股。
附件:特重大地震灾害123卫生应急响应机制
附件
特重大地震灾害123应急响应机制
为科学、高效、有序应对处置重特大地震灾害,提高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响应效能,根据《云南省特重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建立本机制。
一、震后1小时内重点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渠道收集震情、灾情信息,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地震人员伤亡初步情况。
(二)局主要领导宣布启动卫生应急响应,提出工作要求。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前后方各工作组快速就位开展工作。
(四)局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做好赶赴灾区准备。
(五)县级卫生应急救援第一梯队迅速集结,以最快的方式、最快的速度赶赴灾区。
二、震后2小时内重点工作
(一)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局领导到指定地点参加抗震救援会议。
(二)局分管领导率前方工作组迅速赶赴灾区。
(三)县级卫生应急救援第二梯队集结待命。
(四)根据救灾需要,向市卫生健康委请求调派周边县(区)卫生应急队伍支援抗震救灾。
三、震后3小时内重点工作
(一)前方工作组和卫生应急队伍迅速赶赴灾区。
(二)后方工作组适时调度灾区情况,加强前后方工作联系,对接卫生应急救援需求。
(三)安排县、乡医院紧急腾出床位,开通应急救援通道,做好接收地震伤员救治准备工作。
(四)后方工作组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医疗设备、药品器械、临床用血、应急物资等保障供应准备,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