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现将镇康县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镇康县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一、增殖放流鱼类品种、规格和数量。
鱼类品种 | 规格 | 数量 |
鲢鱼、鳙鱼 | 3-15厘米 | 24万尾 |
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时间、地点。
放流时间:初定2023年10月27日(农历玖月十三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待定。
放流地点:镇康县南伞水库。
三、公示日期。
从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
四、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
受理部门: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83-6630228
地址:镇康县南伞镇泰和路100号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