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致富带头人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云乡振处发〔2023〕39号)要求,拟推荐人员由所在村委会推荐,经乡(镇)级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复审,县乡村振兴局对村、乡(镇)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将拟确定的拟推荐王习宁等7人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致电镇康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883-6630124。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