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 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有关规定,2024年11月有镇康县勐堆乡人民政府等28个用人单位申报刘国梅等266名就业困难人员拟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1083040元(大写:壹佰零捌万叁仟零肆拾元正)、社会保险补贴302680.78元(大写:叁拾万零贰仟陆佰捌拾元柒角捌分),合计:1385720.78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伍仟柒佰贰拾元柒角捌分)。
经审核,镇康县勐堆乡人民政府等28个用人单位申报刘国梅等266名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符合相关规定(人员名册和补贴金额附后),拟给予享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镇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蒋建玲,联系电话:0883-6633542、0883-6630476,监督电话:0883-6630130。
附件:镇康县2024年拟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第四期)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