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正东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南伞镇哈里村建设标胶厂的建议》,县政府办首先交由县发改局和县工信局办理,据两个部门认真梳理研究后反映,近年来,财经管理制度越来越规范,所有项目资金都要求专款专用,今年暂时没有适合用于该项目的扶持资金。因此,县政府办公室又将此“建议”转交由县招商合作局办理,希望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的资金、技术,解决在哈里村建设标胶厂的问题,县招商合作局高度重视,一名副局长牵头负责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哈里村橡胶种植面积达10万亩,胶水要运到孟定进行加工,运输成本较高,为降低橡胶运输成本,使广大胶农增加收入,县招商合作局已将标胶厂建设项目编入《镇康县重点招商项目》,向广大客商进行重点招商、重点推介,力争引进橡胶加工企业,在南伞镇哈里村建设标胶厂。
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招商合作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