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超、李文光代表:
您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铜厂村速米箐自然村烤烟生产道路建设的建议》(152号),已交由我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152号建议所列“建议县人民政府帮助速米箐自然村烤烟生产道路建设”的建议,我办将积极协调、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求给予解决,并不断加大烤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烤烟产业稳步发展基础,巩固产业扶贫,助推烟农脱贫致富。
感谢你们对烤烟工作的支持,你们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烤烟产业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