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翔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勐捧镇举办斗牛欢节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2013年至2014年我省完成了对全省节庆论坛展会情况的摸底、普查、清理和报批工作。经中央批准,保留我省中国(福保)乡村文化艺术节、中国(瑞丽)中缅胞波狂欢节、中国红河·建水孔子文化节、少数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等4个项目。
(二)您提出的关于勐捧镇举办斗牛狂欢节的建议,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各级党政机关新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按照程序报批;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需报国务院审批,县一级需报省、市逐级上报审批,乡镇一级需报县、市审批。鉴于目前勐捧镇举办斗牛欢节的主办单位为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如确需申请勐捧镇人民政府主办,应由勐捧镇人民政府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如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需要根据规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感谢您对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