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11-001520-366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127号建议的答复函
作者:镇康县农业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罗在华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蚌孔村土地证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建议的问题,农村土地确实存在同一地块持有两证或三证的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承包证)。原则上要理清持有证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以云南省二轮土地延包档案为基础,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承包底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查清土地承包现状,打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针对您提出的土地开发利用问题,必须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林地管理和草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申报,涉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各部门将按照要求进行答复,农户不得违法进行开发。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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