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11-001520-712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147号建议的答复函
作者:镇康县农业局  浏览次数:6 字体:【

  马强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尖山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此项目已纳入2020年县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库,我局将积极争取资金扶持发展。

  二、请勐堆乡人民政府、尖山村尽快落实项目用地,研究制定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编制上报建设实施方案。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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