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权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南伞镇田坝村苗族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的建议》(第18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请求给予南伞镇田坝村苗族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的建议》(第18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认为你们的提案非常到位及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建好文化活动场所,有利于改变群众思想观念落后的现状,丰富各族群众业余休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同时也是丰富农村文化,繁荣文明村风,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农村的必要,结合我县国家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保护和弘扬苗族文化,开展节庆日民风民俗活动有重要的意义。我县大部分村都建起了文化广场,你村修建文化广场也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县委县政府很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县民族宗教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立项支持文化活动广场建设,以苗族文化促进乡村振兴。
感谢你们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