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zk96/2024-00005
发布机构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7-04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87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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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代表第87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世强等代表:

您(们)在镇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给予凤尾镇芦子园村农产品初加工厂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第008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推进给予凤尾镇芦子园村农产品初加工厂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第0087号),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认为您(建议非常合理,县民族宗教局很重视此项工作,2024年,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村农产品初加工厂建设项目”,落实资金240万元。建设内容为:在芦子园村建设农产品加工厂1个,用于干板菜、野生木耳等特色农产品加工,建设晾晒场600平方米,产品包装车间1个、仓库1间,以及厂区道路、挡墙、水电等设施建设。

感谢您(们)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620


(建议办复工作联系人:熊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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