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12-000732-333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2-03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函
作者:镇康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足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2018年公开招录10人”的问题,根据《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18〕13号)市级下达我县公开招录县级机关公务员3人,结合县级各单位空编情况,经与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会商,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审批,2018年度我县申报招录的3名县级公务员分别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1人、县社会保险局1人。因市级下达我县的公务员招录名额有限,无法做到一次性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10个空编招录补齐,只能根据市级下达的招录名额并结合全县各部门空编情况和机关进人(退三进一)要求逐年解决。

  二、提案提出的“2018年公开遴选5人”的问题,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实行)》中“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县级层面不得开展公开遴选的通知》精神,县级机关不能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鉴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乡镇所)空编较多、人员不足的实际问题,我局已会同县委组织部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招录等方式逐步充实解决;如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符合人事调配条件可以调动充实的人选,我局将按干管权限积极予以协调充实。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提案答复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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