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萍委员:
你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尽快建立和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人〔2015〕53号)及市教育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联发〔2016〕4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意见加以完善后报政府批准实施。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