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11-001448-365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9-26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镇康县 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 第75号提案的答复函
作者:镇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67 字体:【

张庆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取缔在勐堆乡中药材收购点的提案》,已交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你们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对加强我县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在此,感谢您对我们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野生植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资源,我县天然林种类繁多。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野生植物(对鸡血藤等野生药材)遭受掠夺性砍伐,一些珍贵的物种处于濒危、灭绝的危险,植物资源的减少,会致使生态环境失衡,气候恶化,食物链的中断,致使一些动物资源减少和灭绝。为进一步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就必须从多渠道治理,特别是掐断收购源头。因此,你们所请求关于取缔在勐堆乡中药材收购点的提案,我们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协商,由发证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依法依规取缔勐堆乡中药材收购点。张庆委员,我们希望你们对我们林业和草原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加强沟通联系,共商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良好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感谢你们对林草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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