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zkx/2025-00040
发布机构
镇康县司法局
文  号
日期
2025-08-29
镇康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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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镇康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亚男、徐标、字绍贤、穆月蕊委员:

你们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县级公职律师库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排梳理,积极进行申报

建立县级公职律师库,统筹管理使用公职律师,是解决部分目前未配备公职律师的党政机关法律人才短缺问题,实现我县行政执法单位公职律师全覆盖的有力举措,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针对该提案的办理,我局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并对全县党政机关中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全面摸排,我县党政机关中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人员共25人,其中:县一中1人、勐捧中学1人、县公安局2人、县政府办2人、县司法局6人、县教体局1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人、县应急局2人、南伞镇1人、县纪委监委7人。根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及沟通协调,符合公职律师申报条件的7人均已申报为公职律师,分别在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南伞镇等单位任职。所有公职律师均纳入“云南省律师管理系统”动态管理,确保资质合规、信息完整。

(二)强化制度保障,健全管理机制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加快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临治市办〔2022〕1号)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镇康县公职律师库和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机制的通知》(镇治县办〔2024〕6号),进一步明确公职律师库建设标准、调配流程及统筹使用跨部门协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由公职律师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征求县司法局意见后,报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年检。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公职律师,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等惩戒措施 。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

我局一直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设法盘活公职律师资源,合力形成公职律师管理使用的镇康模式。2024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镇康县本级公职律师统筹调配的通知》(镇治县办〔2024〕7号),通过建立“公职律师库+统筹调配”模式,打破部门壁垒,将6名公职律师统筹调配到全县34个行政执法单位,并根据公职律师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已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

二、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推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一是扩容人才储备。积极探索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公职律师资质,力争每年公职律师申报成功人数均有新突破;二是深化业务培训。根据公职律师执业情况,不定时组织法律实务轮训,邀请律师专家开展案例教学;三是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律师在基层治理中的推动作用,推动公职律师与法援律师、社会律师协同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提案办复工作联系人:杨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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