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李新良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落实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该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及时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针对提案中提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经研究,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属专职从事相关工作或经常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人员享受,为确保享受津贴对象的精准性,目前,由县农业农村局对可享受津贴人员进行界定。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加强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的沟通联系,待有关事宜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兑现落实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政策。
感谢你们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提案办复工作联系人:罗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