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zkx/2025-00059
发布机构
镇康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日期
2025-07-01
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函
浏览:141次 字体:【

办理结果:A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李晓雁委员: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南伞城公共场所停车费合理调整的提案》,已交由我公司办理。经我公司与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镇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协办单位的共同研究下,根据提案提出的案由及建议,为方便广大车主的停车便捷问题,同时,结合我公司城市停车业务实际运营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的建议是车辆包年缴费后,除居民小区停车场外,每个停车场和街道停车位都能通用停放。现状是我公司管理的内部停车管理系统为蓝卡智慧停车系统,路边泊位停车管理系统为海康云智慧停车系统,两套系统数据不互通共享,故短期内无法实现内外部停车系统数据共享,无法实现办理内部停车包期后可同时实现路边泊车位包期业务。

综合上述原因,为切实解决广大车主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我公司针对停车包期业务计划做出如下调整:由原单个包年、包月业务(即包年300元/年/个、40元/月/个)调整为任意办理单个停车场包年、包月业务后,我公司管辖的4座内部停车场(八号路地块二停车场,县政府大楼停车场,影剧院停车场,政务中心停车场)均可在包期年限内免费停车(即车主均需缴纳单个停车场包年、包月费用即可在4座停车场内免费停放),最后报政府同意为准。

感谢您对县国投公司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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