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尚晖代表: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缅籍子女落户难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公安机关关于户籍工作执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以上法律和工作规范已经对外籍人员加入中国国籍有了明确且成熟的规定。提案中提出对缅甸籍子女简化落户手续和证明材料是与以上法律和规定相违背的,县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省级和部级制定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
此复。
附件:1.关于户籍办理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