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下发了《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临财预发〔2017〕75号),核定我县2017年债务限额1799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535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571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县共有政府性债务余额155576万元(含债券债务7962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44148万元(包括一般债务139577万元,专项债务4571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1428万元。
二、2017年县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审计情况
(一)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上级转贷镇康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900万元,按照下达的债券资金使用方向,新增债券资金分配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2900万元、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以及高速路建设5000万元,目前,各项目部门已安排支出4156.91万元,未支出的5743.09万元主要是由于高速路建设征地补偿项目覆盖面广,涉及农户众多,导致支出进度缓慢。
(二)2017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上级转贷我县置换债券资金9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370万元,专项债券3570万元。债券资金共涉及10个部门置换存量债务29笔,目前,所有涉及的部门置换债券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成,并通过财政部专员办审查,有效缓解了政府偿债压力,切实防范和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
(三)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已结束,我县新增债券审计查出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支付滞后。由于县扶贫办拨付各乡镇2017年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县交通局脱贫攻坚点5条道路建设及高速公路征迁办征地补偿等项目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进度缓慢,在项目启动后,各种问题呈现,对资金的支付造成影响,目前,仍有5743.09万元新增债券资金未支付;二是项目前期开工手续不完备。根据审计核查,县教育局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开工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不完备,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目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涉及项目实施部门已在积极落实整改,预计2018年12月末整改结束。
三、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及管理规定
(一)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8月28日,市财政局下发了《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临财预发〔2018〕84号),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9800万元,其中:内债限额4100万元、外债限额5700万元。
(二)新增债务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18〕5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8〕118号)文件精神,新增债务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1.新增债务使用范围规定。新增债务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用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后续建设。
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需在上级核定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内,明确本级具体项目及转贷下级额度,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下达本级部门和转贷下级。
3.专项债券发行管理规定。根据专项债券发行管理相关规定,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我市新增专项债券需在省级下达额度内,完成债券申报发行前期工作,上报省财政厅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政府代为发行,发行成功后方可获得资金支持。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偿还主体均为项目实施单位。新增专项债券要求与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所安排项目必须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规模。
4.外债转贷使用管理规定。根据外债转贷管理相关规定,各级外债转贷实际发生金额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在外债转贷额度内据实提款,年终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据实调整反映。
5.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规定。根据《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政府专项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新增专项地方政府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三)新增债务安排原则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原则,新增债务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倾斜;二是防范风险原则,新增债务向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倾斜;三是注重资金效益原则,新增债务向资金使用效率高、效益好的项目倾斜;四是专项债券项目与融资自求平衡原则,优先选择成熟度高、收益好、收益与融资能自求平衡的项目。
四、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及分配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临财预发〔2018〕84号)文件,分配调增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限额9800万元,按照新增债券项目安排的单位级次,建议将本次调增的债务额度全部划为县本级调增债务额度,调整后,2018年镇康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达189722万元,其中:县本级债务限额173913万元(包含一般债务限额17914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571万元)、乡镇级债务限额6009万元。按照市财政局(临财预发〔2018〕84号)文件,本年度实际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4100万元,根据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安排原则及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新增债券资金重点用于脱贫攻坚、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具体为:县交通局(高速路征迁办)2018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3000万元,县扶贫办脱贫攻坚建设项目1100万元。
五、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18年,我县年初纳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资金5000万元,主要安排县交通局(二级路征迁办)省道S232线龙镇桥至南伞二级公路南伞过境段三期工程建设3000万元,县扶贫办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2000万元。根据市级下达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情况及报经政府批复的资金分配情况,需对纳入年初的债券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一是调减交通局(二级路征迁办)省道S232线龙镇桥至南伞二级公路南伞过境段三期工程建设3000万元,同时调增县交通局(高速路征迁办)2018年高速路建设项目3000万元,功能分类“212城乡社区支出”等量增减资金无需调整,二是将年初安排的县扶贫办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2000万元调减900万元,功能分类“212城乡社区支出”对应调减900万元。
经过调整,我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总收入由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10200万元调整为209300万元,调减900万元,调整后收入项目为: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300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4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由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6800万元调整为205900万元,调减900万元,调整后支出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54万元,国防支出4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650万元,教育支出3627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4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87万元,农林水支出386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3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7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4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万元,预备费800万元,其他支出26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17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20万元。调整后全县财政收支平衡。
六、下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措施
我们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县人大审查批准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及提出的审查意见和要求,认真抓好预算执行,及时把新增政府债务安排方案报上级备案,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严格限定债务举借程序,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限额管理,县人民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不得在限额之外举借任何债务或以非政府债券方式融资。
(二)规范新增政府债券使用,严格执行限额管理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项目,县财政将及时把资金安排情况通知县级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债券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严格执行新增债券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的规定。
(三)加强新增债券资金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2018年,我们将加大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力度,通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自检自查、审计审查等内外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切实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针对2017年新增债券审计查出问题我们将及时跟踪督查,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充分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四)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我们将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做好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强化防范风险和偿债意识。同时,结合本级财力情况,提前谋划,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还,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1.镇康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情况表
2.镇康县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建议表
附件:1 |
|||||||||||||
镇康县2017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级次 |
2017年末债务限额情况 |
2018年新增债券 |
2018年调整后债务限额 |
||||||||||
小计 |
一般债务 |
专项债务 |
小计 |
一般债务 |
小计 |
一般债务 |
专项债务 |
||||||
县本级 |
173913 |
169342 |
4571 |
9800 |
9800 |
183713 |
179142 |
4571 |
|||||
乡镇级 |
6009 |
6009 |
|
|
|
6009 |
6009 |
|
|||||
总计 |
179922 |
175351 |
4571 |
9800 |
9800 |
189722 |
185151 |
4571 |
附件:2 |
|||||||||
镇康县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建议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
金 额 |
备注 |
|||||
镇康县交通局(高速公路征迁办) |
南伞至清河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
南伞至清河水高速公路建设征迁补偿 |
3000 |
||||||
镇康县扶贫办 |
脱贫攻坚及重点项目建设 |
2018年易地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 |
1100 |
|
|||||
总计 |
4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