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4月2日印发的《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27号)废止。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