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镇康单位,驻镇康军警部队:
《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4年10月23日印发的《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镇政办发〔2024〕38号)同时废止。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