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zkx_czj/2025-00010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  号
日期
2025-12-17
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44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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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占和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拨付的建议》(第44号),经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关注与大力支持,你们的建议紧扣民生需求、直指工作关键,对推动我县棚改项目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我局认真研究、统筹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县财政局始终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财政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镇康县财政局2025年度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资金核实、部门联动、代表沟通、资金拨付”4项核心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化协同联动。联合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核实勐捧镇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老街子、荷花塘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客观分析建议核心诉求。办理期间,县政府领办领导施金龙副县长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后于2025年4月8号、2025年5月14日两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聚焦资金筹措调度等关键环节,要求主动加强与上级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棚改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补充项目资金来源;同时统筹盘活县级存量资金,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需求。

(三)加强面商沟通。2025年6月24日,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勐捧镇人民政府,与你们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会上详细通报了项目资金保障现状、全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及项目推进潜在风险,认真倾听你们的意见建议,充分交换工作思路,最终就办理方向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你们提出的“项目资金拨付率低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意见较大”,并建议“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加快工程建设”,我局完全认同并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直接关系群众居住环境改善和切身利益,保障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勐捧镇2022年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始投资预算17000万元,2024年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调整为36000万元。截至目前,上级已累计下达资金874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90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546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00万元),我局于2025年8月底已拨付1876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县财政局拨付勐捧镇1030万元,其中2023年拨付400万元,2024年拨付450万元,2025年拨付180万元;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46万元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下达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全部完成支出,剩余未拨付资金6872万元。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我局已将其列为2025年度民生领域重点督办事项,通过优化资金调度、拓宽筹措渠道等措施全力推进解决,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拨付勐捧镇202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改、扩、翻建老街子、荷花塘片区)项目资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情况是:

(一)科学统筹资金安排。严格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民生优先”的预算管理原则,2025年6月30号已经支付项目资金100万元,2025年内计划再为该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目前相关资金正按程序推进拨付事宜,暂未完成兑现。下步将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实际施工进度及库款调度情况,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计划,确保资金保障与工程推进同频同步。

(二)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对拨付资金实行“全过程、全链条”跟踪监管,联合住建、审计等部门强化资金使用核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三)强化进度跟踪反馈。建立项目资金拨付月度调度机制,定期向县政府领办领导汇报进展,及时与你们沟通资金拨付情况,确保办理过程公开透明。

再次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和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若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反馈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我们将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办理措施。

 附件: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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