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扶贫工作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攻坚工作清单所列的重点扶贫项目为抓手,确保全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按期脱贫出列、贫困县脱贫摘帽。主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和市级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做如下公告:
1、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贷款省级贴息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18﹞44号)文精神,拨付镇康县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贷款省级贴息资金24.48万元。
2、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18﹞78号)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18﹞190号)文精神,下达镇康县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18.823万元。
资金下达文件附后。接受社会各行业、媒体单位、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883-6630308
附件:
1、《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贷款省级贴息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18﹞44号)(全文)
2、《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18﹞78号)(全文)
3、《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18﹞190号)(全文)
镇康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