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审计局:
根据《镇康县审计局审计调查报告》(镇政审调报字〔2019〕14号)要求,结合对照《镇康县审计局关于镇康县镇康县财政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征求意见的函》(镇政审征函字〔2019〕59号),我们及时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我单位确实存在该问题,预付杨煜在10000.00元劳务费:此款于2016年2月暂付给当时聘请的来帮助整理归集出版《财政志》资料人员的劳务费,后来此项工作交由“云南剑嘉文化信息传播有限公司”来完成,财政局和该单位商定,发票由该公司代开,现已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发票已经收到,并于8月31日14号凭证做了账务处理(凭证附后),互联网+党建机顶盒480.00元,属于组织部安排定购党建办公室“互联网+党建”机顶盒,现已收到组织部重新打印的电子发票,在8月31日14号凭证做了账务处理(凭证附后)。
(二)关于授权支付中未使用网银的问题
我单位确实存在这方面情况,这次审计发现问题后,我们就此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督促出纳在日常资金往来时严格执行有关公务卡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严肃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控制使用现金结算,规范使用网银结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这次检查审计,使我们认识到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中央八项规定,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镇康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