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镇康县审计局审计调查“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财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组:
根据《镇康县审计局关于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预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镇政审调查报字〔2019〕21号)文件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照审计调查报告主要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结余结转历年项目资金36786815.05元的问题
关于结余结转历年项目资金36786815.05元的问题整改:我局根据所涉项目认真清理分类,对标对表,逐项清理,整改销号。一是项目未完工结余520067.63元,项目正在建设中。其中,镇康县藤枣保护与繁育救护项目(临财农发〔2014〕126号),项目未完工结余27938.00元,现已被财政收回27938.00元;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资金-核桃提质增效(临财农发〔2015〕275号),项目未完工结余196765.00元,现已被财政收回196765.00元;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绿孔雀监测巡护项目(临财农发〔2015〕229号),项目未完工结余50823.72元,现已被财政收回50823.72元;大草坝国有林产建设缺口资金镇政财预字〔2016〕22号,项目未完工结余71814.00元,现财政收回19149.00元,已支付52665.00元;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临财农发〔2016〕124号),项目未完工结余37159.00元;现结余资金为核桃核核病虫害防治(临财农发〔2017〕29号),项目未完工结余7000.00元;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补助完成森林防火隔离带50公里(临财农发〔2017〕145号),项目未完工结余128567.91元。该项财政收回294675.72元,支付52665.00元,结余172726.91元。二是项目资金结余143120.70元,项目完工资金未付完结余。其中,2014年低效林改造专项资金(临财农联发〔2014〕127号),项目资金结余12626.70元,现已被财政收回12626.70元;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资金(临财农发〔2015〕265号),项目资金结余2928.00元,现已被财政收回2928.00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科技培训)(临财农发〔2015〕153号),项目资金结余22366.00元,现已被财政收回22366.00元;节柴煤炉灶项目节余5200元(节煤炉灶质保金22240元、太阳能质保金25000元)(临财农发〔2017〕29号),项目资金结余5200.00元;2017年省级林农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临财农发〔2017〕45号),项目资金结余100000.00元。该项财政收回37920.70元,结余105200.00元。三是项目已完工未验收结余754087.08元,项目已完工未验收资金结余。其中,2013年第二批造林直接补贴(临财农发〔2015〕228号),项目资金结余480000.00元,现财政收回453050.00元,已支付26950.00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临财农发〔2016〕73号),项目资金结余144761.08元,现已支付130684.38元,还结余14076.70元;低效林改造--0.5万亩(临财农发〔2016〕73号),项目资金结余129326.00元,现已支付43245.30元,还结余86080.70元。该项财政收回453050.00元,支付200879.68元,结余100157.40元。四是县财政统筹整合结余1612430.00元。其中,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临财农发〔2017〕12号),项目资金结余1460500.00元;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临财农发〔2017〕12号),项目资金结余151930.00元,现已支付98990.00元,还结余1513440.00元。该项已支付98990.00元,结余1513440.00元。五是项目正在实施中未验收结余223262.50元,项目正在实施中未验收结余。其中,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临财农发〔2017〕29号),项目资金结余173262.50元,现已支付125617.50元,还结余47645.00元;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湿地保护(临财农发〔2017〕29号),项目资金结余50000.00元。该项已支付125617.50元,结余97645.00元。六是项目未启动结余580000.00元。国道省道桉树替换种植(临财农发〔2018〕153号),项目资金结余200000.00元;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建设任务)(临财农发〔2016〕73号),项目资金结余380000.00元。该项结余580000.00元。七是无法实施项目结余325000.00元。其中,2017年第二批林木良种补助(合格澳洲坚良种嫁接苗40万株)(临财农发〔2017〕145号),项目资金结余200000.00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经费(临财农发〔2015〕271号),项目资金结余125000.00元(防火车辆购置,无法实施),财政已收回125000.00元。该项结余200000.00元。八是其它结余资金721942.96元。其中,澳洲坚果基地建设资金(种苗款)(临财农发〔2015〕222号),项目资金结余75461.00元(退耕还项目补植补造种苗),财政已收回75461.00元;2016年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临财建发〔2016〕158号),项目资金结余627048.96元(项目按合同约定支付);2016年优秀公务员奖支出(镇政财字〔2017〕31号),项目资金结余4100.00元,财政已收回4100.00元;大学生志愿者支出(镇政财字〔2017〕31号),项目资金结余9600.00元,财政已收回9600.00元;追加遗属补助(2017年调整追加(2017)待定号),项目资金结余5733.00元(多拨入部分),财政已收回5733.00元。该项财政收回94894.00元,还结余627048.96元。九是已申请不能使用结余31906904.18元。其中,2016年中央财政停伐天然商品林管护费(临财农发〔2017〕7号),项目资金结余319500.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2017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款(临财建发〔2017〕57号),项目资金结余4266360.00元(6月已申请,不能使用),现已拨付357000.00元,还结余3909360.00元;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临财农发〔2017〕144号),项目资金结余611524.00元(6月已申请,批准使用40万元),现已拨付409150.00元,还结余202374.00元;2017年第二批森林抚育补助资金(2万亩)(临财农发〔2017〕145号),项目资金结余350000.00元(6月已申请,不能使用),现已拨付350000.00元;2018年度森林抚育项目(临财农发〔2017〕182号),项目资金结余1000000.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现已拨付11800.00元,还结余988200.00元;2018年省级配套森林防火资金(临财农发〔2018〕31号),项目资金结余3353.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现已拨付3353.00元;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生态保护恢复(天然林)(临财农发〔2018〕91号),项目资金结余1844200.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现已拨付954360.00元,还结余889840.00元;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临财农发〔2018〕19号),项目资金结余3802500.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现已拨付36000.00元,还结余3766500.00元;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中央(临财农发〔2018〕90号),项目资金结余12201700.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2018年市级配套森林防火资金(临财农发〔2018〕68号),项目资金结余1999.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现已拨付1999.00元;2018年省级财政林业贷贴息资金(临财农发〔2018〕58号),项目资金结余1500000.00元(6月已申请,批准使用50万元),现已拨付450000.00元,还结余1050000.00元;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镇政发改字〔2018〕43号),项目资金结余3345768.18元(已申请,不能使用),现已拨付,302375.91元,还结余3043392.27元;2018年生态护林员工资补助(镇政财预字〔2018〕33号),项目资金结余2480000.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生态护林补助(镇政财预字〔2018〕76号),项目资金结余180000.00元(已申请,不能使用)。该项财政收回2876037.91元,还结余29030866.27元。
上述结余结转历年项目资金36786815.05元的问题,县财政已回收1005540.42元,已拨付3354190.09元,需继续整改32427084.54元。
二、关于违规出借财政预算资金(未开具正式发票)200000.00元的问题
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18年2月18号凭证,支付镇康龙湘绿化公司南汀河“三带”治理工程款未开具正式发票例借款200000.00元。该笔款项是由于镇康龙湘绿化有限公司直接开具所欠全部工程款1000000.00元,因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法将1000000.00元的工程款正式发票全部列入项目核算,又无法将发票作废处理故将此笔列入其他应收款核算,需全部工程款付清再列入项目核算处理(附南汀河“三带”治理项目工程正式发票)。现已向收款业主索取正式发票,截止2019年9月项目资金已经全部支付完成,支付的项目款已经开具正式发票,并对账务进行了调整。现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款45905.36元的问题
2018年末我局应缴预算款45905.36元,其中:应缴育林资金期末余额26410.00元,应缴银行利息收入14310.32元,应缴其他收入5185.04元。现在已经将银行利息收入14310.32元和应缴其他收入5185.04元上缴县财政国库(附上缴资金的原始凭据2张)。其他应缴育林资金26410元,其中17410.00元由勐捧镇林草服务中心上缴,9000.00元由木场乡林草服务中心上缴。勐捧镇林草服务中心收取的17410.00元,其中2310.00元属2016年2月1日前收取,现已上缴县财政国库。15100.00元属2016年2月1日以后收取,现已全额退还勐捧镇林草服务中心,由勐捧镇林草服务中心退还当事人;木场乡林草服务中心上缴的9000.00元属2016年2月1日前收取,现已上缴县财政国库。现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授权支付中未使用网银的问题
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18年1月17号凭证,未使用网银而通过现金结算共计39笔,支出111308.61元,因林业工作的特殊性,林业项目大部分在乡(镇)田间地头实施,因部分乡(镇)支付条件有限,支付食宿费无法进行刷卡(POS)支付,因此发生使用现金结算较多的情况;收回个人现金的原因是当时借支工作经费用零余额账户的资金借出,个人归还借款时无法存入零余账,只能现金收回。现在我局已对照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一是严格控制现金结算业务发生,努力实现现金清零。二是规范使用网银结算,杜绝个人因公出差向单位借款情况发生。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情况
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1573.65万元,其中2014年末历年公用经费挤占项目资金327.59万元,其他应收款1240.71万元,2011-2013年度违规审批、发放(待发放)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户5.35万元(李学才2.5万元、杨跃成1.5万元、杨老发0.5万元、徐丽兰0.85万元)。
一是针对2014年末历年公用经费挤占项目资金327.59万元的问题未整改完成原因: 长期以来林业局大多属于外业工作为主,干部职工多数时间驻扎在乡镇、村组、田间地块,以前年度人头公用经费无法满足所开支的工作经费和车旅费用。审计提出我局历年公用经费挤占项目资金问题,目前我局正在想办法化解,但由于近年来财政财力有限,处于保运转、保民生的状态下,林业和草原局暂时无法解决历年公用经费挤占项目资金。所挤占项目经费林业局将继续上报县委、县政府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化解。
二是针对其他应收款1240.71万元未整改完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多次下达书面催款通知书,审计期间已收回资金115.39万元,未收回的部分主要原因是借款时间久,当年的借款人现已无法取行联系(还有部分借款人已经死亡)。
三是针对2011-2013年度违规审批、发放(待发放)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户5.35万元未整改完的问题,我局多次下达书面催款通知书给当事人,但都因家庭困难无能力偿还等原因催款未果。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