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临财预发〔2024〕2号)文件要求,将2024年提前下达我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7065万元分配至相应的项目,现将我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具体分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伞海关临时人员补助及经费200万元;镇康县民政局沿边居民专项资金6310.5万元;外事办界务员误工补助经费12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专职辅警补助及经费526.56万元;镇康县边境管理大队专职辅警补助及经费1985.68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及镇康县边境管理大队护边员补助102万元;镇康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287.88万元;镇康县第一中学支援建教师生活补助资金200万元;镇康县公安局边境专职联防员工资补助900.29万元;镇康县公安局应急民兵生活补助994.14万元;镇康县公安局公安辅警工资补助1329.85万元;镇康县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补助472.16万元;镇康县民政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427万元;镇康县民政局80至99周岁高龄及百岁老人生活补助189万元;镇康县南伞镇人民政府边境维稳处突财产损失补偿资金40万元;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边境维稳处突财产损失补偿资金2.21万元;镇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生活补助354.92万元;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采购项目资金922万元,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扶贫项目1101.92万元;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贫困村建设项目706.89万元。
镇康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