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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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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101/2025-00008
发布机构
镇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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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24
镇康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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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对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共下达我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8997万元,其中:《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临财预发【2024】2号)下达17065万元、《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临财预发【2024】33号)下达 1906万元,《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边境事业建设管理费和市对下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临财预发【2024】65号 下达26万元。

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主要用于加强边境事务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等方面,项目的实施对提升边境事务管控能力、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效果较为明显。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助类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镇康县边境地区转移资金安排的补助类项目共22个,涉及金额16717.79万元,资金占比88%,截止2025年1月31日,支付补助资金10108.7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伞海关实施的海关临时人员补助:根据2021年12月5日《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给予南伞海关200万元/年经费补助,其中:协管员经费129.6万元/年,经费按照《南伞海关协管员管理办法》规定用途专项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含保险)、制服装备等相关补助,补助标准2700元/人/月,涉及聘用人数40人;工作经费70.4万元/年。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南伞海关临聘人员补助经费200万元,截止目前,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无结余。

2、镇康县民政局实施的沿边居民补助:为进一步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边境地区民生,激发边民守土固边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边境居民支持力度促进守边固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9号)、县人民政府按照边民补助政策制定《镇康县2024年度沿边定居群众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明确边民资金补助对象为:镇康县3个边境乡(镇)12个边境行政村的农村居民。补助标准为3个边境乡(镇)12个边境行政村居住的村民按边境一线每人每年2500元执行。2024年,预计发放边民补助人数25242人资金需求6310.5万元,截至目前,补助资金未支付。

3、镇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实施的界务员补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政外边〔2015〕64号)文“关于各边境县财政局应将界桩树立和维护、界河治理以及边境稳固的支出事项纳入年初预算保障”相关要求,县外事办根据边境维稳、界务维护任务情况按规定聘用界务员20名,按照500元/人/月保障标准,补助金额12万元,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界务员补助经费12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补助资金12万元,无结余。

4、镇康县边境管理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实施的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工资及公用经费2512.24万元:根据《临沧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边境管理支队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关于做好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经费保障的通知》临边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招募边防专职辅警307名。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边境专职辅警工资及公用经费2512.24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工资及公用经费2141.98万元,结余370.26万元。县财政局按规定收回结余资金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370.26万元,无结余。

5、镇康县边境管理大队、南伞检查分站及勐捧检查分站实施的护边员补助: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提高护边员生活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开始,护边员按500元/人/月执行,我县共招聘护边员170名。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护边员补助经费102万元,其中:边境管理大队81万元,南伞检查分站12万元,勐捧检查分站9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补助资金8.4万元,未支付资金93.6万元。

6、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实施的镇康县学前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精神,将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逐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学前幼儿在校学生营养状况,增强青少年体质,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镇康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学前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受益学生4592人,计划实施200天,执行标准为附属完小幼儿园3.5元/生/天,独立幼儿园3元/生/天,全年资金需求287.88万元。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学前营养改善计划经费287.88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补助资金144.02万元,剩余143.86万元。

7、镇康县第一中学实施的援建教师生活补助: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临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快推进聘请省外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引进援建边疆帮扶镇康教育工作,镇康县共引进援建教师9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0000元,绩效工资5000元。2024年,县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援建教师生活补助经费2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兑付援建教师生活补助163.64万元,资金结余36.36万元。结余资金属援建教师工资及经费按补助标准足额保障到位后形成的净结余。

8、镇康县公安局实施的边境专职联防员工资补助:为更好维护边境安全稳定,筑牢维护边境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镇康县计划组织专职联防员120人,轮值联防员77人,从事边境地区巡逻、边境管控和联防所监控大屏巡查值守等工作,专职联防员工资和“五险”(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按4327元/人/月执行,轮值联防员按100元/人/月执行,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县公安局联防员补助经费900.29万元,截至目前,发放边境专职联防员工资866.13万元万元,资金结余34.16万元。结余资金属年度内人员增减变动形成的净结余,县财政局收回结余资金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34.16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9、镇康县公安局实施的应急民兵生活补助:根据云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动员组织第七批内地州(市)民兵支援中缅边境疫情防控行动的通知》(云动〔2021〕10号)和镇康县疫情指挥部《关于全县疫情防控后勤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和疫情指挥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由镇康县人民武装部迅速动员集结镇康民兵,配合地方遂行边境管控、卡点执勤、交通要道堵卡、人员排查、留观隔离管控、社会面稳控、区域消杀、打击偷渡走私等系列任务。应急民兵生活补助由县人武部核实当月考勤情况后提交至县公安局据实发放,补助金额为120元/人/天。2024年,县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应急民兵生活补助994.14万元,截至目前,补助资金已足额兑付无结余。

10、镇康县公安局实施的公安辅警工资补助: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稳定边境治安管控资源,努力打造一支可靠的边境治安管理队伍,充分发挥警务辅助力量在边境治安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维护边境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有效解决镇康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镇康县公安局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通知》(镇编办字〔2023〕27号)核定镇康县公安局辅警编制数198名。待遇保障标准按照2700元/人/月(不含单位部分五险一金和辅衔晋升工资)保障,并按《镇康县辅警工资核定办法》逐年调整工资待遇。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公安辅警补助经费1275.67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辅警工资1275.67万元,无结余。

11、镇康县公安局实施的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补助:《镇康县公安留置看护辅警工资结构调整方案》(镇公联字【2024】2号)文件明确镇康县公安局五十名留置看护辅警,工资补助7869.4元/人/月执行,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经费455.48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辅警工资455.48万元,无结余资金。

12、镇康县民政局实施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转发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临民联发〔2022〕27号)文件精神,2024年,县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经费438.35万元,截至目前,补助资金已足额兑付,无结余。

13、镇康县民政局实施的80至99周岁高龄生活补助:为贯彻落实《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民联发〔202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及时、精准、高效,有效保障高龄老年人基本权益。2024年,县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高龄生活补助经费164.11万元,无结余。

14、镇康消防救援大队实施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资补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解决基层消防基础薄弱、救援力量不足等难题,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构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一队一站”(即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新模式,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2024年镇康县招录专职消防员78名,县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资补助354.93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补助资金354.26万元,资金结余0.67万元。结余资金属人员工资及经费按补助标准足额保障到位后形成的净结余。

15、南伞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南伞镇飞猡山、学子路延长线等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做好南帕坎湖公园、步行街、学子路延长线等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有利于提高镇康县城市形象,丰富市民业余生活品质,涉及被征地南伞镇白岩村硝长沟组集体土地,2024年,县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475.68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补助资金475.68万元,无结余。

16、南伞镇人民政府、勐捧镇人民政府及勐堆乡人民政府实施的联防员生活补助资:为切实加强边境安全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联防联控,切实解决好卡点值守人员食宿、医疗、防护、用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按照50元/人/天的规定给与边境一线联防员伙食补助,使其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工作积极性提高,提升边境管控质量和水平。2024年,县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联防员生活补助资金343.9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补助资金343.9万元,无结余。

17、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实施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精神,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镇康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困难学生资助金115.01万元,截至目前,已兑付补助金额91.37万元,未支付资金23.64万元。

18、南伞镇人民政府、勐捧镇人民政府实施的“1.03”边境维稳处突财产损失补偿: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1.03”边境维稳处突财产损失补偿42.21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补偿资金41.76万元,资金结余0.45万元,结余资金属按补助标准补偿后的净结余。

19、镇康县财政局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024年,镇康县共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18.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96.69万元,共计515.54元,其中使用边境转移支付资金支出404.0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11.51万元。

20、镇康县财政局、镇康县民政局、南伞镇人民政府、勐捧镇人民政府、勐堆乡人民政府实施的边境管理建设经费:为支持边民补助数字化管理和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政策宣传,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边境治理能力,促进我县边境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边境管理建设经费26万元,其中:县财政局14万元、县民政局、南伞镇人民政府、勐堆乡人民政府、勐捧镇人民政府4个单位分别为3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边境转移支付项目的申报、管理、验收监管等支出。截至目前,补助经费已全部使用,无结余。

21.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财政贴息):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以及云南省扶贫工作总体目标要求,为帮助困难群众摆脱贫困困境,县城投公司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承担起融资工作任务,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镇康县支行申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30000万元。贷款资金主要用于镇康县7个乡镇(南伞镇、勐捧镇、凤尾镇、勐堆乡、忙丙乡、木场乡、军赛乡)易地搬迁安置点项目前期费用、农户搬迁安置建房补助等支出,涉及11个安置点,296户,1212人。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易地项目贷款贴息利息资金624万元,截至目前,支付项目资金624万元,无结余。

22、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贫困村建设项目贷款(财政贴息)项目: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以及云南省扶贫工作总体目标要求,为推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县城投公司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承担起融资工作任务,承接市扶贫公司贫困村项目贷款转贷资金30000万元。贷款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新建设改建设和硬化村组公路965.28 公里;新建饮水蓄水池量及架设管网38204.69公里;新建垃圾池529个;新建公厕306个;新建污水管网202.5公里;新建污水处理池22个。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贫困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479.37万元,截至目前,支付项目资金479.37万元,无结余。

(二)工程类项目。2024年镇康县边境地区转移资金安排的工程类项目共7个,涉及金额2279.21万元,资金占比12%,截止2025年5月31日,支付补助资金1979.2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镇康县2024年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化采购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市场运作”的方针,全面推进环卫一体化,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断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改善县城环境卫生面貌,切实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环卫一体化项目经费800万元,截至目前,支付项目资金800万元,无结余。

2、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的镇康县通用装备器材库建设项目: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项目资金119.21万元,截至目前,支付项目资金119.21万元,无结余。

3、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实施的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近年来,镇康县城区幼儿生源持续增长,目前现有幼儿生活活动用房已无法满足需求,急需新建幼儿园来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经多方研究,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镇康县南伞工业园区新建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2024年,县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安排下达项目资金450万元,截至目前,支付项目资金450万元,无结余。

4、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实施的中缅友谊医院建设项目:镇康县中缅友谊医院建设项目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社会事业发展子项目,项目新建门诊综合楼、急诊综合楼、医技楼和住院楼等,共计总建筑面积56009平方米,购置彩超、核磁共振和麻醉机等医疗设备34台(套)。项目建成后能迅速提升我县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免补我县医疗基础薄弱的短板,能有效推动社会事业发展,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移转支付资金安排下达项目资金210万元,截至目前,支付项目资金210万元,无结余。

5、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边美镇康白岩互通便民通道建设项目:镇康县作为西南边境边关重镇、内陆的门户,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大幅度提升镇康县城市形象,充分利用边关、边防元素打造镇康县城市入城口景观,通过烽火台、城楼、界桩碑等重要的建构筑物的塑造,展示镇康保卫边疆、守卫祖国的坚定立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移转支付资金安排下达项目资金300万元,截至目前,支付项目资金300万元,无结余。

6、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镇康县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我县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专业规范、调控有力的市政公共事业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县委、政府安排,实施镇康县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移转支付资金安排下达项目资金100万元,截至目前,支付项目资金100万元,无结余。

7、镇康县公安局实施的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项目:2024年,县财政局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项目优化提升工程300万元。截至目前,下达资金未支付。

 

镇康县财政局

202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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