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保障体系机构组建到位。建成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7个、村(社区)级退役军人服务站75个。
2.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认真落实市下达我县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及时兑现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补助金,落实好教育培训制度和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
3.优抚抚恤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国家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发放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补助。
4.退役军人思想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开展政策宣传、思想引领工作,积极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
5.褒扬纪念工作成效显著。积极组织开展好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
6.走访慰问常态化。值“元旦、春节、八一”等节日之际,对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及驻镇军警部队等进行走访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7.军休人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服务工作措施,因地制宜,科学有效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切实维护其“两个权益”,军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8.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之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履行好、发挥好部门的职能和职责,为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9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83万元,占总收入的81.27%,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与上年无数据对比;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242.90万元,占总收入的18.73%,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2019年度其他收入决算数与上年无数据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89万元,占总支出的36.80%,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无数据对比;项目支出750.34万元,占总支出的63.20%,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2019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无数据对比;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6.89万元。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2019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无数据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0.34万元。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2019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无数据对比。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抚恤、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义务兵优待和优抚医疗救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4.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7%。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无数据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2%。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1.04元,完成预算的3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2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4.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无数据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4万元,占61.54%;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占38.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参加上级部门会议、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到乡镇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调研、部队主官轮换、接待2019年元旦市级慰问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7万元,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8年不参加部门决算,与上年无数据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66.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8.29万元,固定资产27.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3.2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7.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无增减变化,在建工程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无增减变化,无形资产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无增减变化,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66.15 | 338.29 | 27.86 | 0 | 0 | 0 | 27.86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子。
(八)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