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zkx_swj/2025-00019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1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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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3201000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1.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按照国家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好水利各项工作,继续深入研究上级水利部门政策导向,准确把握资金动态,稳步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和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建设。

(一)稳步推进帮东河水库、南伞河道治理项目、中山河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镇康县农村供水3年专项行动等项目建设。

(二)积极推进田头寨水库、茶山脚水库、绿水河水库、中厂水库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河道治理二期等项目竣工验收。

(三)抓紧抓实水务常规工作(水旱灾害防御、河长制、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水资源股(水政法规股、镇康县节水用水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审批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下级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镇康县水务局。

纳入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4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本单位无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和学生人数。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14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1.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95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9290.32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40.93万元,下降2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8.28万元,下降23.13%;其他收入增加7.35万元,增长1225.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水利投资项目资金性质改变和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受限,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投入,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帮东河水库转入代购公务用车燃油费和修理费,故增加了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14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63万元,占总支出的9.03%;项目支出6503.76万元,占总支出的90.97%;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9472.60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23.21万元,下降24.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8.32万元,下降16.58%;项目支出减少2194.89万元,下降25.2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支持水利项目发展资金渠道受限,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8.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2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4%。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0.4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3.7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36.5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农村饮水维修维护项目经费30.5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维修维护项目的水处理设备安装、管网架设,新建水池等维修维护支出。

2.南伞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经费11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南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3项,对坝体防渗墙防渗、溢洪道进水渠局部段底板增设混凝土衬砌、输水隧洞段裂缝漏水部位进行防渗加固处理等支出。

3.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370.26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新建主调蓄水池和新建输水主管道等工程支出。

4.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镇康县片区)

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2条河河道治理和堤防治理支出。

5.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25.92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原已完成实施建设内容的3件农村饮水工程欠款支出。

6.镇康县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经费73.41万元,主

要用于完成管网架设、新建蓄水池和安装缓释消毒器、净化消毒一体设备支出。

7.镇康县2023年农业水价改革在线计量实施项目经费41.0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完善渠首安装在建监测计量设备,完成水价改革面积任务目标等支出。

8.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河道水毁修复补助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凤尾镇南捧河凤尾段、芦子园河河道水毁修复支出。

9.镇康县中山水库至南伞连通工程试运营期间抽水电费补助经费46.72万元,主要用于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连通工程供水试运营期间抽水电费保障支出。

10.2023年联防所供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架设管网,安装水泵、水塔和用电提水供水等支出。

11.2023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测设备安装项目经费29.9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雨水情检测实施安装等支出。

12.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及防汛应急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防汛物资、应急车辆保障等支出。

13.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镇康县农业水价改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玉蒿林光伏提水灌溉项目支出。

14.河长制考核相关工作经费3.99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系统技术服务等支出。

15.南伞河道清淤管护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南伞河3条河、8.32公里河道清理管护和4个人工湖清淤养护等支出。

16.外出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补助经费3.5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派出外出参加培训工作人员业务提升保障支出。

17.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经费2177.95万元,主要用于拦河坝填筑,新水干管隧洞等建设支出。

18.镇康县勐捧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经费2906.88万元,主要用于勐捧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取水坝改造6座,渠道改造27.34公里,新建管道0.56公里等建设支出。

19.镇康县南捧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补助资金24.08万元,主要用于已完成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欠债支出。

20.镇康县南伞河道治理项目国开行贷款利息偿还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0.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镇康县南伞河河道治理项目第一期第一批、第二批治理工程支出。

21.镇康县南伞河道整治二期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河道整治二期治理工程建设欠债支出。

22.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项目经费12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镇康县拟建设美丽河湖补短板项目等支出。

23.镇康县水务局市级洪涝灾害救灾饮水应急项目经费6.89万元,主要用于南伞镇道水村大河边自然村应急避险转移安置点饮水管道架设1.8公里,引水管道水毁修复2.5公里等支出。

24.镇康县中山河水库工程项目经费1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山河水库建设阶段贷款偿还支出。

25.水资源节约保护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规模以上取水户在线计量新建或改建3户,提高在线计量率3%,水资源日常管理等支出。

26.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办公运转保障工作经费1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运转设备更新,优化办公条件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1.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减少3994.85万元,下降126.96%,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3%。减少的原因是:因支持水利项目发展资金渠道受限,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支出0.52万元,用于保障提水电费4.4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计入本年收入数部分,而决算数收入支出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数,故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完成年初预算的91.97%。主要用于保障原渠道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54.6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0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支出8.0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清算渠道困难,部分保险支出预算执行率无法全年保障,故导致预、决算差异。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9%。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8.1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0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计入本年收入数部分,而决算数收入支出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数,故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

4.农林水(类)支出689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6%,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4%。主要用于各功能分类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49.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办公设备提升支出10.1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美丽河湖建设和河长制工作支出129.0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742.36万元(包括帮东河水库建设支出2170万元,南伞水库除险加固、南伞河道治理、中山河水库建设、河道综合治理等支出572.36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南伞河道管理维护支出10万元,水土保持项目支出24.08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在线计量及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支出10万元,防汛应急南捧河、芦子园河水毁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支出45万元,农村水利在线计量及供水保障支出75.23万元,农村供水沿边村供水工程和农村饮水维修养护支出119.9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勐捧坝灌区建设项目等支出2910.39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支出370.2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计入本年收入数部分,而决算数收入支出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和当年上级指标数,故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

5.住房保障(类)支出4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完成年初预算的80.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金缴存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包含变动人员的全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数,而决算数收入支出只包含实际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数,故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南伞镇道水村大河边自然村饮水应急管材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计入本年收入数部分,而决算数收入支出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数,故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万元,决算为2.7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59.0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防汛专项业务增多,下乡检查次数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1.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0万元,决算为2.5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65%,完成年初预算的30.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66.89%。增加原因是:本年度防汛专项业务增多,下乡检查次数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5%,完成年初预算的2.78%;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59.0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防汛专项业务增多,下乡检查次数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0万元,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6%,比上年同期增加1.01万元,同比增长66.8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防汛专项业务增多,下乡检查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比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少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车辆购置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管理、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康县水务局执行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餐费等。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6.75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53万元,下降14.4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人员经费,故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保障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水务局资产总额70402.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87.08万元,固定资产17625.8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938.53万元,无形资产0.2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6251.0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2.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28.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7149.39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6项、金额为 6503.76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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