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zkx_mzzjj/2025-00001
发布机构
县民族宗教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2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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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加强对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做好边疆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协调有关发展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宜;参与制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参与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专项扶持资金,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对口支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广泛联系民族干部,协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到区内外考察学习和接待外地到我县的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宗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各项宗教事务;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最终达到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依托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全县统一战线成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主题活动,深入挂钩村、民族村、宗教活动场所上专题党课,组织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等培训为主要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统战工作、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新时代侨务工作宣讲达30余场次,覆盖统战对象2000余人。

(二)统战工作汇聚人心、发挥服务发展作用。一是开展慰问统战对象行动。春节来临前夕,对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和归侨、侨眷、华侨人员家属等115名代表进行春节慰问,发放慰问金额5.75万元。深入基层走访12类统战对象群体53次,倾听群众的呼声,建立起党和政府沟通联系、关心关爱统战对象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加强同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的联系,扎实推进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协助开展第二届临沧·百国华侨华人联谊会,组织参展企业14户,共达成现场成交额53156元。接待商洽嘉宾140余人,洽谈项目41个。成功与2户企业签约了2个项目、协议资金3亿元。同时,协助市侨联做好第二届“百侨汇”主题曲MV实景(镇康点)拍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为镇康与华侨华人搭建了一个展示形象、交流互鉴、增进了解、交融共进的平台,加强了对重点华商、新华侨华人、华商新生代的团结引领,吸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企业代表到镇康投资发展。三是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尽快成长。围绕“两个健康”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整合资源,打造并挂牌市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2个,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统战工作广度、深度得到积极拓展,党外人士、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深切感受到来自血脉深处的关爱,人心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力量向着促进发展的方向汇集。四是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召开全县纪律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暨研讨会议,切实把无党派人士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推动纪律入脑入心,强化警示教育,关心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成长,系统培训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全面提升其政治觉悟、理论素养、能力水平。组织党外知识分子、新阶人士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依托“3·5”雷锋纪念日组织党员干部、新阶人士、白岩村侨胞之家、胞波劳务公司侨胞之家及部分归侨侨眷走进镇康县中心敬老院开展“雷锋在心 服务在行”助老敬老送医送药活动。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一是聚焦思想政治引领,服务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托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到县人民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理想信念警示教育活动1场次46人,到元谋县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1场次21人,接待县外工商联及民营经济人士到南伞戍边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3场次50余人;指导会员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开展“两个覆盖”工作调研,对10个商(协)会组建党组织事宜开展调研。二是聚焦服务职能,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工商联系统金融服务项目企业贷款政银企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小额贷款促创业扶持工作,完成创业小额贷款36户,发放贷款金额970万元,其中,担保贷款6户,发放贷款资金165万元,贷免扶补30户,发放贷款资金805万元。三是聚焦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政企、企企沟通联系渠道。组织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镇康营商环境进行评价评议,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民营企业家恳谈会5场次。组织民营企业到发达地区考察交流4场次,寻求商贸合作契机。加强与市内外工商联、商(协)会沟通联系,主动对接服务来镇康考察民营企业,先后接待来访客商8场次,赴县外开展招商引资推介3场次。

(四)助侨惠侨,扎实开展为侨服务。一是开展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救助26户,发放慰问金6.7万元;资助在县一中就读的困难归侨侨眷子女30名,发放资助金3万元。二是以“侨胞之家”为主要载体,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文化体育、敬老助老、法规政策和“法治边关行”侨法宣传等活动,开展侨胞之家活动10场次,凝聚侨心、汇集侨力,促进文化传承和交流融合,增强对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在思想认识层面加强引导、凝聚共识,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工作进行谋划和推进,深入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等工程。一是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在县域各乡(镇)道路、公共区域设置中华文化符号和视觉形象宣传标语140条,建成6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乡村两级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实现全覆盖。依托7个教育基地和各类宣讲团,开展宣讲120余场次,各民族都是一家人、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共识空前凝聚起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深入人心;二是深化边境“四个共同”长廊建设。全力推进边境“四个共同”长廊建设,整合资金8983万元,入库实施项目102个,打造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升级版,不断完善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各族群众民生不断改善,实现了共同繁荣发展进步,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三是依托宣传平台,共育精神家园。积极做好“道中华”边疆行之“曼行国道219”活动组深入镇康县探访边境口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现场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广泛传播祖国边境边防线的大美风光,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鲜活素材,宣传镇康各民族团结奋战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局面,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六)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十进”活动,把凤尾镇建设成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勐捧镇勐捧社区建设成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积极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工作,助力勐堆乡帮东村村民委员会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二是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对照国家民委下发的示范县创建测评指标体系,总结提炼镇康县创建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全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现场会,打造提升18个现场点,全力争取示范县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三是向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汇报示范县创建工作12次,争取项目资金166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七)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一是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高质量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县项目5个,示范乡镇项目4个,示范社区项目1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2个,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拨付921万元。二是巩固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果,制发《镇康县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4年落实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21个,落实资金2079.72万元。三是编制《镇康傈僳族》书籍,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实施完成率达100%。

(八)抓实民族宗教管理。一是落实具体责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圆满完成县佛教协会和县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引导宗教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化全县宗教关系和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大局。二是强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民族节日、宗教节日,深入村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慰问的同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宗教人士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30余场次,提高了佛寺教堂负责人、管理小组成员、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认识水平。

(九)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实施青少年交往交流、发展旅游交往交流、各民族互嵌式发展“三项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全方位嵌入。一是以“发挥特长优势、助力经济发展、展现统战风采”为主题,组建6名“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人士代表、新阶人士”的坚果管护技术专家团队,开展镇康县边境村坚果提质增效职业技能培训,覆盖12个边境村,150户种植户,其中少数民族60余人,侨胞、侨属30余人。二是联合教育部门选派15名学生赴沧源参加2024年第二届“幸福边境杯”青少年足球邀请暨云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临沧市选拔赛,荣获最佳组织奖。三是联合县赐福彝寨景区管委会举办赐福彝寨旅游景区“关山秋实颂国华、民族团结铸同心”活动,促进各族青少年、各族群众构建共有精神家园。四是大力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8至60周岁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的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已实现清零。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批股)、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股、台侨事务股、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和文化教育股。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2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24年末无超编车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5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68万元,占总收入的94.27%;本年度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2.07万元,占总收入的5.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8.44万元,下降14.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3.09万元,下降16.34%;其他收入增加4.64万元,增长16.92%。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拨入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示范带”建设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项目、民族文化建设项目、沿边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建设项目和勐堆乡蚌孔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文旅融合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建设项目资金,所以收入比上年度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6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88万元,占总支出的63.41%;项目支出205.33万元,占总支出的36.59%;本年度本部门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17万元,下降20.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17万元,增长9.60%;项目支出减少173.35万元,下降45.7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示范带”建设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项目、民族文化建设项目、沿边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建设项目和勐堆乡蚌孔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文旅融合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建设项目资金,所以支出比上年度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5.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6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0.6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镇康县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民贸民品等企业贷款贴息及扩大生产技术提升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

2024年凤尾镇小落水剿匪遗址红色旅游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

镇康县军赛民族乡木厂沟拉祜族农文旅融合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建设项目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

镇康县勐捧镇勐捧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

边境村(社区)“职业技能+普通话能力培训”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统战专项经费5.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宗教工作专项经费3.6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两会换届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用车保险经费0.2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3%。与上年相比减少136.24万元,下降20.52%,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2%。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拨入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示范带”建设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项目、民族文化建设项目、沿边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建设项目和勐堆乡蚌孔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文旅融合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建设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9%。其中: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万元;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89.8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1.10万元和商品和服务支出8.78万元;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和资本性支出0.54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7.8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7万元;2013401-行政运行支出49.3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39万元和商品和服务支出5.97万元;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3450-事业运行27.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33万元和商品和服务支出0.91万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信创项目,所以信创项目专项资金没有年初预算数和在职人员变动的工资差异造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8%,完成年初预算的182.89%。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5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人员管理费)0.28万元和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工资)34.2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50.81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的部分保险将在2025年度支付。

4.农林水(类)支出18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4%,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64%。其中: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130506-社会发展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支出;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30.6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9.18万元和资本性支出1.49万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军赛民族乡木厂沟拉祜族农文旅融合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凤尾镇小落水剿匪遗址红色旅游建设项目和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民贸民品等企业贷款贴息及扩大生产技术提升建设项目等,没有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产生住房公积金的差异。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4万元,决算为1.9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8.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20万元,下降82.7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示范带”建设专项业务减少,车辆使用频率减少和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公务接待数量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

1.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4万元,决算为1.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73%,完成年初预算的24.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8万元,下降85.95%。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示范带”建设专项业务减少,下乡检查较少,车辆使用频率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去年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27%,完成年初预算的9.2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311.11%。增加原因是因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业务,上级检查次数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20万元,下降82.7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示范带”建设专项业务减少,下乡检查较少,车辆使用频率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4万元,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5%,比上年同期减少9.48万元,同比下降85.95%,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示范带”建设专项业务减少,下乡检查较少,车辆使用频率减少,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比上年同期增加0.28万元,同比增长311.11%,增加的原因是因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业务,上级检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本年度本部门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检车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本部门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5.94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05万元,下降27.5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拨入边境小康村工作经费比上年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固定资产购置等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7.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05万元,固定资产24.1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职能服务社会。整体评价: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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