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zkx_dzj/2025-00001
发布机构
县地震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3
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浏览:1255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000

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监测台网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拟订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三)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实施;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监测预报监督管理及“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做好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备案和工作;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参与上级组织震情会商、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震情信息上报;地震资料信息收集归档。

(四)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与备案;农村民居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监督管理,省内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六)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防震减灾工作扎实有效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压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抓实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责任清单,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集中学习7次,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各项规定,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作风建设持续好转。聚焦党纪学习教育和纵深推进“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做到精心安排部署、紧扣目标要求、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清单、严明学习纪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聚焦重点深学理论落实新部署,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专家辅导学,以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系统学习《条例》《镇康县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十条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学习,坚持边学边检边改,建立单位和个人“两张清单”,校正偏差,进一步提高学用效能,作风建设持续好转。2024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10场次,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10次,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学习6场次。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细落实。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部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局班子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各股室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4次。及时辨析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扎实有效处置地震宏微观异常,均没有地震谣言和涉震网络舆情发生。

(二)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深耕主业中不断筑牢防震减灾“第一道防线”。一是扛实震情跟踪责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震情跟踪和会商研判,健全完善震情跟踪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异常零报告制度和24小时震情跟踪值班制度,制定印发震情跟踪工作方案,震情监视跟踪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参加市级震情会商4次,县级召开震情会商10次;常态化做好宏微观异常核实和有感地震核实上报,一年来镇康辖区内未发生有感地震事件。二是常态化做好地震台网站运维工作。认真抓好地震台网站和地震预警终端运维,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台网,常态化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到日登记、周上报,确保监测基础数据及时准确上报。年内常态化巡台11场次,与临沧中心站联合巡台7次,处理仪器设备和电路故障维修6起。

(三)震害防御工作稳步推进

1.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临沧市重大、重要建设工程项目清单》等法规政策,认真落实抗震设防监管责任,扎实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监督管理,2024年共备案审核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8个项目。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统筹资源,抓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认真做好每年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积极推广减隔震等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目前建成减隔震技术建筑单体34个,7.86万平方米。完成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2800余条;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收集,为全面提升震害防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地震应急防范能力有效提升

1.健全地震应急防范体系。立足应对重特大地震灾害,坚持管用、实用、好用原则,积极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修订完善《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镇康县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具体流程、处置措施等。同时,会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修订完善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涵盖各行业各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健全。

2.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演练。积极会同各乡(镇)修订完善乡(镇)、村两级“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各乡(镇)督促各村(社区)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基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健全,统一指挥、响应迅速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逐步完善。2024年,全县开展地震应急演练729场次,其中:县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1次、中小学校326场次、乡镇16场次、村组386场次,达到了检验预案、理顺关系、熟悉程序、提高指挥、锤炼队伍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防震减灾和应急救援水平。

3.常态化抓好地震应急处置队伍能力提升。今年4月份,由县地震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到各乡(镇)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参加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各乡(镇)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辖区内学校、医院等负责人共1157人参加培训。5月份邀请中国科协科普专家、中国十大科学传播人物、云岭大讲堂主讲嘉宾李道贵教授作题为“地震灾害与地震预警”专题讲座,主要授课对象为全县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基层领导干部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有所提升。自7月份以来参加全市地震系统组织开展的“党建引领、全市地震系统提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大练兵专项演练”,干部队伍整体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得到提升。

4.积极争取项目申报。一是我县“地震灾害损失精细化风险预评估”相关材料已上报云南省地震局,有望在今年全面开展。二是积极争取对目前已老化的监测台站进行升级改造,将得到上级地震部门的大力支持。

(五)公共服务和法治建设持续向好。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1项,做到线上和线下同步办事,扎实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等服务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上报防震减灾工作成效,按规定上报各类宣传信息11条,被上级媒体采用9条。三是加强科普宣传,年初制定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方案和“5.12”、“11.6”专项科普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扎实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2024年以来,集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受益群众达2.8万余人次。四是扎实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防震减灾专项活动,全县18所学校参加线上传播师培训,已全面完成培训并取证;会同市局对2023年5所申报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进行复核认定。五是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组建执法队伍1支,已全部取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防震减灾业务培训,主要采取线上和线下方式进行培训,参加省地震局组织开展的“地震第一响应培训”2期4人次,参加全市地震系统开展的背包下基层业务培训1期5人次,参加线上培训5期23人次。

(六)各项中心工作有效落实。一是扛实挂钩帮扶主体责任,会同移动公司和木场乡做好勐撒村挂钩帮扶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正在全面开展的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八个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挂钩的木场乡勐撒村开展帮扶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和“周五爱卫日”活动,常态化到网格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提升、经营主体排查、登革热防控宣传等各项工作。三是统筹落实好保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深化改革、消防安全、政务服务等各工作,确保各项中心工作有效落实。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减灾管理股.

镇康县地震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镇康县地震局。

纳入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5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8.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0万元,占总收入的96.1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40万元,占总收入的3.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03万元,下降24.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66万元,下降25.82%;其他收入增加0.63万元,增长22.74%。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经费收入减少,故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5万元,占总支出的89.22%;项目支出9.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7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43万元,下降27.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9万元,下降11.91%;项目支出减少23.75万元,下降71.3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2023年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1%。2024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35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地震应急响应系统网络、维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站运维及巡查工作支出。

2.地震监测台网运维经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站运维及巡查工作支出。

3.中小学预警终端管理经费0.50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83所中小学生预警终端日常运维管理工作支出。

4.2023年-2024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站运维及巡查工作支出。

5.全市地震监测台站代维护资金2.40万元,主要用于5个台站和1个水温观测点运维及巡查工作支出。

6.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经费0.65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支出。

7.求帮助解决东西部协作任务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东西部协作各项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6%。与上年相比减少29.66万元,下降25.82%,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减少的原因是因2024年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经费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3%,完成年初预算的85.03%;主要用于:

⑴.“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⑵.“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6.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部分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支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完成年初预算的75.98%。主要用于:

⑴.“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⑵.“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大病医疗保险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部分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支出,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类)支出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完成年初预算的88.8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等变动,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8%,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主要用于:

⑴.“2240501-行政运行”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办公经费;

⑵.“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支出6.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办公经费;

⑶.“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支出57.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及支付日常办公经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部分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导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1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2.0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反对铺张浪费,这使得“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1.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1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2.00%。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本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反对铺张浪费,这使得公务接待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2.0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反对铺张浪费,这使得“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比上年同期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12.00%,减少的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支出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这使得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因公务用车改革,本部门的公务用车划入县公车平台,故本年度本部门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镇康县地震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地震局资产总额4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3万元,固定资产42.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0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88.6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9.5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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