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zkx_wsjkj/2025-00023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3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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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为人民身体健康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 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积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工作;

7.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2、 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我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了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夯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类服务项目,年度在上级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各项目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高电子、纸质建档合格率及使用率;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等;为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按时完成国家基础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孕产妇各项建档建案、访视管理工作;有效做好新生儿各项筛查工作;完成本乡慢性病随访工作,记录完整,内容真实,努力提高各项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保健免费体检工作;对发现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加强健康教育;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等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基本医疗方面:狠抓医疗服务行为与医疗质量管理,努力做到全年无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发生。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范围开展医疗业务,严格无证人员从事临床工作,落实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使用培训,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完善配套改革。

农村卫生服务管理: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和相关政策的培训,督查、指导乡村医生工作。根据绩效考核指标标准定期考核,补助及时到位。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医保定点村卫生室的医疗、基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检查、收费、治疗等服务行为。

医疗内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合理,工作有序。定期召开职工大会,通报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和日常管理。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门诊、综合住院部、综合护士站、妇产科、功能检验科、中医馆、牙科、B超室、X光室、药房、基本公卫办、医务科、院办、医保科、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2) 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镇康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是: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2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38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86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14万元,占总收入的42.87%;事业收入354.42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41.04%;其他收入138.97万元,占总收入的16.0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43万元,下降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7.05万元,下降19.04%;事业收入增加22.05万元,增长6.63%;其他收入增加51.58万元,增长59.0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财政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医务人员服务水平提升,患者流量增加、医疗收入增加;本年度拨入2023年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干基金年度清算资金、家庭医生签约医保部分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83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37万元,占总支出的89.87%;项目支出84.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1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96万元,下降7.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24万元,增长11.38%;项目支出减少148.20万元,下降63.79%;主要原因是支付各医药公司药品款,各医疗器械公司医疗耗材款,卫生院建设、修缮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6.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4.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14万元;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23万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村医工资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1.91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57%。与上年相比减少134.24万元,下降26.61%,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2%。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局拨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完成年初预算的81.62%,具体分类如下: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0.9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未批复使用2024年10-12月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导致预决算数差异。

 2.卫生健康(类)支出31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4%,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4%,具体分类如下: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市级工资、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等支出;

2100302乡镇卫生院224.4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工会经费、乡村医生县级工资;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9.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94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健康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33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4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大病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只预算在编人员财政工资、保险,项目支出由卫生健康局统一预算,导致预决算数差异。

3. 住房保障(类)支出1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完成年初预算的83.51%。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与实际测算支付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不一致,导致存在预决算差异。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7万元,决算为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0%;上年无此项支出。

1. 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万元,决算为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万元,决算为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万元,决算为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万元,决算为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资产总额85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87万元,固定资产704.7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2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62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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