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zkx_yjglj/2025-00015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4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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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情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的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应急消防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康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镇康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落实镇康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镇康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镇康县应急指挥部指令。

5.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以镇康县应急指挥部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二是与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最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开花结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为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强化安全培训、应急准备和监管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有序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持续加强对各类灾害信息的预警研判,加强对“1262工作机制”的教育宣传力度,提升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汛情、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确保预警信息、转移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点上,第一时间把人叫醒、转移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减灾股、救灾股、安全生产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审批股)、镇康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2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其中: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4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3.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93万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4.69万元,增长9.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89万元,增长10.24%;其他收入减少2.20万元,下降30.8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中其他收入中国人财保险公司转入农房保险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镇康县中缅边境10.27事件处突应急物资专项资金等,故本年收入总体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4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71万元,占总支出的40.39%;项目支出623.74万元,占总支出的59.6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46万元,增长7.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4万元,下降0.97%;项目支出增加81.58万元,增长15.0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镇康县中缅边境10.27事件处突应急物资专项资金等,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3.7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开展风险普查工作服务费。

2.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8.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险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财政对参保农户每户进行5元补助及相关工作经费。

3.冬春救助资金项目经费26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受灾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补助。

4.洪涝灾害资金项目经费73.53万元,主要用于1.应急救援保障、汛期末受灾群众资金发放、汛期工作检查、灾情核实、灾害信息员培训等;2.灾地区开展的搜救人员、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等工作,补助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补助抢险救援中现场交通后勤通信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等工作。

5.2023年度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隐患治理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7万元,主要用于小河边铁矿露天采场边坡安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联网,实时监控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状态,有效防控重大灾害风险。

6.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15台水泵、30个储水袋等抗旱物资,添置应急抢险设备(抽水机2台),采购其他应急救灾物资1批。一是用于补助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补助抢险救援中现场交通后勤通信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工作;二是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抗旱工作,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供水设备,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开展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救助等。

7.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应急物资款被子、应急包、床、雨衣、电筒、大伞、口袋等。

8.采购2024年度云SD0550车辆保险项目经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云SD0550的保险。

9.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4.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等宣传活动的宣传资料费及下乡出差费。

10.涉密按规定不公开项目经费1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采购帐篷。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相比增加83.45万元,增长8.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3%。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镇康县中缅边境10.27事件处突应急物资专项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采购帐篷未纳入年初预算,故本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比预算数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1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采购帐篷未纳入年初预算,故本年公共安全(类)支出比预算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中的补助中的退休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动,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比预算数增加。

4.卫生健康(类)支出1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医疗保险基数减少,故卫生健康(类)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类)支出2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下半年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故住房保障(类)支出比预算数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2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8%,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业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中民房保险工作经费未使用完,故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决算为8.26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78.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4万元,增长256.03%。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包含上年未支付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7.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5%,完成年初预算的77.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4万元,增长487.88%。增加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包含上年未支付费用,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50.00%。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4万元,增长256.03%。增加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包含上年未支付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上年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0%,比上年同期增加6.44万元,同比增长487.8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包含上年未支付费用,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0.50万元,同比下降50.00%,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9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8.3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6.92万元,下降37.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52.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8万元,固定资产124.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政府储备物资119.1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成立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为牵头人,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财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认真学习国家绩效管理及评价的相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财务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通过查阅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年终总结、年终决算情况等,认真对照年初整体目标绩效表,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自查和自评打分。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4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总体绩效目标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1.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强化预防和救援能力建设。3.抓好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4.督促各行业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5.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主要有以下10个: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专项资金;冬春救助资金;洪涝灾害资金;2023年度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隐患治理项目资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资金;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采购2024年度云SD0550车辆保险;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涉密按规定不公开项目。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5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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