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地震局)
索引号
zcx/2024-00310
发布机构
镇康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29
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镇康县地震局  浏览次数:22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000

  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输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庄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配套文件、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建立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震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害重建规划。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承当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

  2、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工作。

  3、完成地震安全示范县城创建验收。

  4、强化部门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内设一个综合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减灾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末实有编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全部属于事业编制,均属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没有退休和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输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决算收入合计715451.7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08432.98元,占总收入的99%;其它收入7018.72元,占总收入的1%。2016年决算总收入1539117.62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53.52%。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652452.76元,2017年比2016年增长8.58%,属于人员工资增长。2016年其他收入879664.84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99.20%。2016年的其他收入主要是市地震局补助给予项目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67862.18元。基本支出726009.18元,占总支出的75.01%;项目支出241853元,占总支出的24.99%。2016年决算总支出1256100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2.95%。减少原因为项目基本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本单位基本支出726009.18元,占总支出的75.01%。其中708432.98元属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8﹪,17576.2元属于其他地震事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4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01628.1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4671.07元,占基本支出的15.79%。对个人及家庭补助9710元,占基本支出1.34%。

  (二)项目支出情况。本单位项目支出241853元,占总支出的24.99﹪. 属于上年延续的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432.98元,占本年收入的75.01%,与上年对比增长8.58%,属于人员工资增长。

  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43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20%。与上年对比增长8.58%,属于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职工考核奖励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7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62185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44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元,完成预算的13.64%。其中公务用运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2890元,预算数为14000元,完成预算的2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10元,预算数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37%。不涉及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费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实行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中,总决算支出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0元,占48.17%,公务接待费支出3110元,占51.83%。不涉及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费用。

  1、不涉及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0元,全部属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不涉及车辆购置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10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地震局调研及相关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地震局不涉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费用。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地震局不涉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地震局属于纯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1083746.10元,其中,流动资产28997.68元,固定资产1054748.42元,不涉及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481.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57481.91元。不涉及处置房屋、处置车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83746.10

28997.68

154748.42

527992.51

1443372


282383.9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地震局不涉及政府采购支出费用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度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好科普宣传工作,是防震避震知识进万家,加强地震台网建设,积极配合省市地震局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全面开展好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说明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应急标识牌制作费用等。

   2、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地震局2017年的“三公”经费主要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无涉及需要说明的专用名词。

  

  附件:

临沧市镇康县地震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20180928030305066.xls



    镇康县地震局

   2018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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