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地震局)
索引号
zcx/2024-00309
发布机构
镇康县地震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23
镇康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作者:镇康县地震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000

  镇康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输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庄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监测台网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拟订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三)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实施;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监测预报监督管理及“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做好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备案和工作;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参与上级组织震情会商、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震情信息上报;地震资料信息收集归档。

  (四)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与备案;农村民居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监督管理,省内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六)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正科级单位,内设三个股室即: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减灾管理股,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

  2. 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工作。

  3. 完成地震安全示范县城创建验收。

  4. 强化部门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2018年镇康县地震局在职人员编制5人,属事业编制;年初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年末实有人员5人,均属财政全额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2018年12月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年初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8年12月进行公务用车公车改革,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今后我局不保留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输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18年决算收入合计860398.8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79798.80元,占总收入的90.63%;与上年收入合计715451.70元对比,总收入增加144947.10元,与同期增加20.26%。增加原因市地震局补助部分预警台观测台阵工作经费及部分人员工资增长。其它收入80600元,属临沧市地震局补助预警台、观测台阵及示范县县城部分工作经费,占总收入的9.37%,与上年 7018.72元相比增加73581.28元,同期增长1048.3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59006.77元。基本支出845344.77元,占总支出的98.40%;上年项目结转支出13662元,占总支出的1.60%。2017年决算总支出967862.18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1.25%。减少原因为项目已全部验收完工。

  • 基本支出情况。本单位基本支出845344.77元,占总支出的98.41%。其中779798.80元属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5﹪,65545.97元属于其他地震事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工资福利752598.8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2745.97元,占基本支出的10.97%。对个人及家庭补助57215元,占基本支出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本单位项目支出13662元,占总支出的1.59﹪. 属于上年延续的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9798.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8%。与上年708432.98元相比增加71365.82元,与上年同期增长10.07%,属于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9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国土海洋气象等6954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8%。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6040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42000元,支出决算为5128元,完成预算的12.21%。其中公务用运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2943元,预算数为14000元,完成预算的2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5元,预算数为28000元,完成预算的7.8%。不涉及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费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实行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6000元减少872元,下降14.5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943元,与上年2890相比增加53元增加1.83%;主干干部分时间油价调整出现小量增长;公务接待支出2185元,与上年3110元相比减少925元,下降29.74%。,公务接待减少原因是一个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反对铺张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中,总决算支出512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3元,占57.39%,公务接待费支出2815元,占42.61%。不涉及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费用。

  1、不涉及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3元,全部属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不涉及车辆购置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5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地震局调研及相关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地震局不涉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费用。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地震局不涉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地震局属于纯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镇康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108254.54元,其中,流动资产63074.92元,固定资产1009305.91元,不涉及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07.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077.24元,固定资产减少45442.51元(划入无形资产44842.51元,报废减少600元)。不涉及处置房屋、处置车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08254.54

63074.92

1009305.91

483150

144372


381783.91



35873.7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地震局不涉及政府采购支出费用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8年度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好科普宣传工作,是防震避震知识进万家,加强地震台网建设,积极配合省市地震局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全面开展好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在财务管理方面,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涉及项目管理支出;综上所述自我评定,我局管理较规范,极力为加强我县地震带断层活动状态的检查,为提升全县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奠定了你基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说明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地震局2018年的“三公”经费主要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镇康县地震局

2019年9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111  


镇康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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