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地震局)
索引号
20220311-002059-402
发布机构
镇康县地震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17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000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监测台网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拟订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3、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实施;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监测预报监督管理及“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做好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备案和工作;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参与上级组织震情会商、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震情信息上报;地震资料信息收集归档。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与备案;农村民居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监督管理,省内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6、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地震监测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是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手段。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对震情跟踪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以实现具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为目标,走专群结合,资源共享的道路,用全方位、多手段跟踪震情发展动态。2019年共编制震情分析12期、震情通报1期。

1. 2019年1月1日至11月15日止,我县行政区域内共发生可定位ML1.0级以上地震12次。最大地震为4月14日发生在勐堆乡清木水坝的2.0级地震,无震感。快速处置2019年3月8日永德县“3.08”4.4级地震对我县的影响,全县7个乡镇均有不同程度震感,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发生后迅速编辑震情通报,分别报送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

2. 严格执行会商制度和震情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充分发挥地震宏观助理员和联络员的作用,为实施震情跟踪提供可靠分析依据,严格震情会商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 一年来,在经费困难情况下,千方百计想办法确保地震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切实保证了地震应急响应系统、二氧化碳观测,地震烈度预警台、强震台、水温自动观测传输和模拟水温观测正常运转和数据传输。

4、地震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完成了2个基准台、3个基本台的征地、青苗补偿、林地报批、施工进场道路协调、用电线路的设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镇康县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大学生志愿者1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7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4万元,占总收入的94.55%,比上年同期71.98万元减收0.06万元,下降0.0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度有1名职工退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4.15万元,占总收入的5.45%,比上年同期0.7万元增收3.45万元,增长492.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入减灾、防灾救灾经费和脱贫攻坚战驻村队员伙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84.53万元减支9.45万元,下降11.18%,主要原因是单位1名在职人员退休相应的职工保险缴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支1.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0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7.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2%;与上年75.26万元对比减支7.52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单位1名在职人员退休相应的职工工资支出、保险缴费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与上年9.27万元减支1.93万元,下降20.82%,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各项开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9%。与上年77.98万元对比减支8.46万元,下降10.85%,主要原因单位1名在职人员退休相应的职工工资支出、保险缴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大病医疗保险)。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8%。其中:2240501行政运行58.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6万元;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1.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2249900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万1.11元,完成预算的2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支0.6万元,增长11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支0.08万元,下降3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支0.68万元,增长309.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相应的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占18.92%;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占81.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镇康县地震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镇康县地震局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战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减灾、防灾、救灾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9年镇康县地震局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镇康县地震局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地震局资产总额51.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1万元,固定资产97.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7平方米,账面原值1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38

3.61

44.27

27.82

0

0

16.45

0

0

3.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镇康县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度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好科普宣传工作,是防震避震知识进万家,加强地震台网建设,积极配合省市地震局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全面开展好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在财务管理方面,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涉及项目管理支出;综上所述自我评定,我局管理较规范,极力为加强我县地震带断层活动状态的检查,为提升全县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奠定了你基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19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部门决算公开所涉及的主要名词有: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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