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监测台网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拟订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3.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实施;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监测预报监督管理及“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做好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备案和工作;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参与上级组织震情会商、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震情信息上报;地震资料信息收集归档。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与备案;农村民居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监督管理,省内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6.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基层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内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推进,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等工作,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效凸显。一是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政治统领、服务中心,整体思谋、分类推进、典型引路、示范引领”,全面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常态化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以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为着力点,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万名党员进党校”和“读书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扎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地震部门的总体部署,做到基层党建和地震业务互融互促,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二是地震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以提升地震综合业务水平为出发点,着眼新时代对防震减灾事业的要求,年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不断健全学习机制,采取送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的方式,以每周学习例会为契机,认真抓好防震减灾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全面系统学,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县地震局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清廉镇康”有序推进,持续抓好干部职工作风整治,扎实做好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到部门廉政防控风险点4个,制定防控措施8条;排查到各内设机构廉政防控风险点12个,制度防控措施18条;排查到个人廉政防控风险点19个,制定防控措施37条。全面完成2021年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出的3方面问题作全面整改。
2.聚焦主责主业,防震减灾工作稳步推进
(1)常态化做好地震监测预警预报跟踪服务工作。一是扎实抓好震情监测预警预报,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台站,常态化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到日登记、周上报。二是及时修订完善震情会商机制,扎实做好长中短临和震后预报技术体系建设,地震分析会商和震后趋势判定技术有序推进。三是建立了防震减灾联络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有感地震和地震前兆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核实上报。四是对3个基本台升级改造,进一步保障台站的运行率;安装预警终端2套,确保地震应急响应系统、二氧化碳,地震烈度预警、强震、水温自动观测、基准台、基本台、一般站的运行率。
(2)稳妥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县域内地震目录管理,指定专人加强与上级地震部门汇报衔接,按规定进行系统录入观测数据和日常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高效、快速、及时处置了耿马3.1级、缅甸5.9级、龙陵4.5级地震对我县的影响。
(3)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积极协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修订完善我县的地震应急预案,县、乡、村(社区)三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健全,统一指挥、响应迅速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逐步完善。二是在县抗震救灾指导部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网格化管理,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县共建成应急避难场所13个,县级5个,乡镇8个,总面积达8.4万平方米,可以容纳安置4.4万人。
(4)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持续有力。坚持“主动、慎重、稳妥、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全省防震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时段,统筹抓好重点时段宣传和日常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扎实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共开展地震科普宣传4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
(5)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不断健全。一是按上级的改革要求,2022年5月份将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不断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摸清辖区内的风险隐患点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排查,地震灾害风险重点隐患排查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镇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工作;扎实做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共采集审核1036条;积极做好预警终端申报,向市地震局申报安装中小学校预警终端30套;年内市级认定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
3.县委、县政府下达重大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县政府2022年全县重点考核的经济社会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部署要求,县地震局涉及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5万元,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目标任务为1000万元,已完成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减灾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镇康县地震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详见附件)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详见附件)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19,358.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626.61元,占总收入的97.3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731.97元,占总收入的2.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403.9元,下降6.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171.13元,增长6.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经费收入的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经营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04,575.03元,下降82.79%,主要原因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拨入的疫情防控经费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33,652.71元。其中:基本支出795,386.61元,占总支出的95.41%;项目支出38,266.10元,占总支出的4.5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98.11元,增长0.74%,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89.52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部分相关保险费用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691.41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拨入的疫情防控经费支出有所减少;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经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5,386.6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89.52元,增长1.3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1,334.98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85333.75元),占基本支出的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051.63元,占基本支出的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66.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91.41元,下降10.9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38,266.1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626.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8%。与上年相比增加27,711.93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卫生健康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56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564.32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59,29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294.79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6,76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0%。其中:“2240501行政运行”646,767.5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2240504 地震监测”10,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经费支出;“2240506 地震灾害预防”10,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灾害预防经费支出。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50元,支出决算为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50元,支出决算为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划入县公车平台,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支出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0元,增长14.6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划入县公车平台,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0元,增长14.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事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人员也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年本单位无购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划入县公车平台,故无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镇康县地震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8日,镇康县地震局资产总额373268.83元,其中,流动资产55059.25元,固定资产285923.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286.1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936.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25.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镇康县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干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本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总体效果较好。县地震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2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