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凤尾镇)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5-06-28 16:32 信息来源:凤尾镇 浏览次数:32 字体:【

1.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学杂费。2020年春季学期起,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

2.免教科书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范围是全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如下:①寄宿制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对28个人口较少民族(珞巴族、高山族、赫哲族、塔塔尔族、鄂伦春族、门巴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俄罗斯族、保安族、京族、鄂温克族、塔吉克族、撒拉族、毛南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仫佬族、土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250元/生/年标准增加生活补助,②非寄宿制学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4.营养膳食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实行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校20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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