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凤尾镇)
镇康县凤尾中心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28 17:14 信息来源:凤尾镇 浏览次数:20 字体:【

为规范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临沧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案”,特制定临沧市镇康县凤尾中心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本院指定公共卫生科的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保管、签发及信息统计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台帐登记和资料保管,做到痕迹资料完善。

二、公共卫生科分别有专人管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证、章分开存放并上锁,对因个人责任导致空白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者给予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办证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沧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案”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工作,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情况说明、亲子鉴定等)附于签发登记表后。

四、本院出生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遗失的,补发工作由镇康县妇幼保健院负责。

五、提高证书打印质量,严格控制废证产生,废证率<1%。

六、公共卫生科定期将出生证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档案整理后,于每季度 10 日以前交病案室,并有交接记录,病案室对其作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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