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情况
第二部分 镇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基本职能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利益;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组织实施“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承担全县农村集贸市场、配送中心等建设任务,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组织相关课题调研,研究拟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指导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类协会,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管理社有资产;负责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全行业的对内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殊商品和大宗农副产品经营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它工作;行使镇康县域内盐业市场行政执法。
(二)2016年工作情况
1、抓好综合指标的落实
经济指标:1至12月,共完成经营总额65723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57150万元的115%;销售总额55956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48525万元的115%;汇总利润844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740万元的114%;净利润847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735万元的115%;基层社利润849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730万元的116%;全资、控股企业净利润3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100万元的3%;资产总额2448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2400万元的102%;基层社资产总额41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40万元的102%;所有者权益1122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1100万元的102%;营业收入55956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45100万元的124%;基层社营业收入47955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41700万元的115%;农副产品购进48428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22000万元的220%;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7395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7250万元的102%;化肥销售39284吨,完成市社下达任务30700吨的127%;连锁店销售额17514万元,完成市社下达任务17341万元的101%。食用菌910吨(其中野生菌240吨,栽培菌670吨),产值3160万元(其中野生菌2839万元,栽培菌637万元)。
发展指标:全年共发展农民合作社4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发展城镇社区消费合作社1个;发展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1个;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个;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1个,圆满完成市社下达的目标任务。
2、抓好项目储备、申报和项目建设
已完成镇康县供销合作社农资土产公司勐捧农资仓库改造、镇康县供销社合作社农资土产公司军赛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及镇康县供销社合作社农资土产公司木厂农资仓库改造等3个项目的储备。结合基层社的提质工作,对木场基层社进行改造,完成了木场供销社农资仓库改造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3、抓好盐务工作
抓好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农村集市,明察暗访,查处违规经营,震慑违规经营者。全年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检查工作23次,派出人员235人次。抓好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用盐,共发放宣传资料5430份,实物发放210份(袋)。抓好食盐的储备及销售,已完成销售616吨,目前共储备210吨,满足全县人民用盐需求。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注重抓好日常检查监督,把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农贸市场等重要部位列为重要检查范围,加大检查力度;二是着力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宣传平台,与相关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周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份,通过日常监督与宣传,让广大消费群体了解掌握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了辨别能力,自觉抵御假冒伪劣食品。
4、抓好供销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为将供销综合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积极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已完成《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初稿)》起草工作,并按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二是加大与合作社的沟通协调力度,强化业务指导,科学有序地引导合作社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社有企业的管理,加大资产管理力度,确保存量资产保值增值;加强企业员工培训力度,提升员工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拓展公司业务,从而,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
5、抓好干部培训工作
一是注重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县委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二是利用“周五学习日”和“党员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讨论;三是注重提升业务素质,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班,全年共派出50人次参加省市县组织各种技能培训,完成市社下达任务50人次的100%。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做好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进一步细化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全系统未发生安全事故。强化对烟花爆竹仓库监督管理。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开展隐患排查,开展安全检查16次,开展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5次,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落实烟花爆竹监管主体责任等,多举措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查处违规经营活动。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抓好值班安排,强化责任制的落实。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和带班制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班,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做好汛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二是抓好监督检查,强化措施落实。组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企业,重点对烟花爆竹仓库、化肥仓库、食盐仓库和配送中心超市等重要部位开展检查,组织企业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做到零盲区、零死角,确保了化肥仓库、食盐仓库和烟花爆竹仓库汛期的安全生产。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以农资土产公司烟花爆竹、食盐、化肥仓库和各基层社经营场所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从而确保了全系统冬春期间的正常运转。
7、切实做好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为60万元,现完成61.6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2.7%;完成县上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抓好党纪党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及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宣传学习,以先进的思想来指导行动;抓好保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保密制度,保密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认真抓好档案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镇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镇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总收入1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7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7万元(本级财力105.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万元,占总支出的96.78%,项目支出3.22万元,占总支出的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6(类)-02(款)”支出100.4万元,其中工行政运行经费98.4万元,一般事务管支出2万元; “208(类)-05(款)”支出5.3万元,社会保障离退支出5.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供销社、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万元,如盐务执法办案支出1.4万元,行政工作经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情况
2017年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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