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索引号
20220311-002044-377
发布机构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18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71201000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一是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临沧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二是承担来镇康指导工作或调研考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省级部门的厅级领导及国家、省、市派出的专项工作组成员,省、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发文派出的专项工作组成员,各县(区)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及带队的党政代表团成员,应邀前来镇康考察学习的市外副处级以上党政代表团的国内(外)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在镇康召开会议和公务活动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性重大会议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考察团到镇康考察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国外代表团到镇康交流访问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国内公务接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三是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平台车辆的管理、维护、保障等工作。四是负责县级接待经费的预算、申报、管理、使用;负责保存各种接待资料。五是负责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和有关县级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

  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干部队伍建设为目的,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指引,时刻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为载体,采取集中与分散学、统一与自主等方式,不断强化理论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自觉增强政治站位,半年来共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6(场)次;二是党员教育管理有序开展。制定了2019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列为“两学一做”重要学习内容,反复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等有关机关事务服务知识,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上报了《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具体实施办法》,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党风廉政工作深入推进。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教育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不闯红线、不踏禁区”。

  2.机构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县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保障服务、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基础上重新组建,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不在保留县政府办公室内设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已于4月28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批准印发。目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进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银行账户已设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财务工作已移交完成,县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工作、公务接待工作、会议服务工作、县四班子办公大楼管理、干部交流房管理等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3.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中心重要议事日程,要求中心全体工作职工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中,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结合“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加强内学与外宣相结合,积极学习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资料,始终做到中心各项重点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两手抓、两手都有硬,始终做到同中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学习、同宣传、同落实。

  4.紧抓业务中心,不断提高机关事务服务水平。一是按照“服务机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责,切实做好机关事务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严控标准,及时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19〕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字〔2019〕71号)要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起草了《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正在按程序报审中。严控接待范围,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始终坚持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执行业务部门对口接待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加强经费管理。坚持公务接待费严格实行层层把关的制度,有效杜绝超标超范围接待,杜绝了费用多支滥支现象;注重工作效果。在公务活动中,超前谋划、提前安排,圆满完成我县重要会议服务工作,以及中央、省、市、县领导检查考察活动等公务接待工作。一年以来,共接待221(批)次,累计达3037人次,其中:接待国家级10(批)次、106人,省级51(批)次、674多人,市级97(批)次、1028人,其他接待63(批)次、1229人。二是严格要求,积极做好会议服务保障。积极做好各类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注重发挥团队合力合作作用,进一步完善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维护更换会议室坏损设备,高度重视会议服务工作,精心做好音视频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努力按照会议要求,不怕苦、不怕累,布置出硬件完善,服务到位,领导满意的会场。一年以来,共保障各类会议240场(次)、13166人(次)。三是加强管理,努力提升公务用车保障能力。根据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要求,我县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模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切实降低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成本;落实责任。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注重安全。对保留车辆定期保养与维护,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一辆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以便及时掌握车辆状况和是否存在安全排查隐患,确保领导和用车单位乘得安全、用得满意;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调车程序、规范车辆管理,杜绝随性调车、长期占用等行为,确保车辆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一年以来,先后调用公务用车1000车次、累计行程25万余公里,未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全县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已完成,事业单位留用封存停驶和调配公务用车已审核处理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51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87万元,占总收入的95.77%,与上年对比情况: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情况: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情况: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其他收入21.56万元,占总收入的4.23%,与上年对比情况: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9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情况: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情况: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5.54万元。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56%。

图片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2%。与上年对比情况: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做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2%。主要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59%。主要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用于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9.39%。其中:2130301行政运行支出128.9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8万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2.2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1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9万元,资本性支出12.9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82万元。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8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新增单位,公务用车将有国资办划入,但因2019年底还未完成相关过户及入账手续,故本单位2019年度无公务用车,不产生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央、省、市、县领导检查考察活动等公务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图片3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59.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7.53万元,固定资产41.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成新成立单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均无上年数据做对比。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9.40

217.53

41.55



0

41.55



0.3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事项中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7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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