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关于“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相关要求。镇康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张媛媛、周祖强2名高校毕业生于2024年12月10日在镇康县旭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镇康县南伞镇康宁社区)就业,目前满6个月,申请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录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张媛媛、周祖强2名高校毕业生属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拟给予每人享受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5000元,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人员名册和补助金额附后。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镇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蒋建玲,联系电话:0883-6630470、0883-6630476,监督电话:0883-6630130。
来源: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