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赛民族乡中厂村“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本次规划根据《云南省“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的编制要求,配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发挥村 庄规划对中厂村居民委员会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 生态保护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基础性作用和空间保障功能,为中厂村居民委 员会的发展与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多规合一”,规划引领。
2、坚持节约集约、保护优先。
3、坚持因村制宜、突出特色。
4、坚持村民主体、开门规划。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8、《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9、《云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1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1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3〕130 号);
14、《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国土资源厅发[2017]26 号);
15、《云南省“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6.村庄三维倾斜摄影模型、正射影像及地形图;
17、其他相关规划;
18、村庄实际踏勘调查情况。
第四条 规划范围
规划将中厂权属范围纳入规划,共计 4507.67 公顷。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编制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
第六条 地位和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发展的全域性、综合性、详细性的规划,是村域开 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 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村庄范围内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村庄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七条 法律效力
本规划按程序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